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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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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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05民初365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浙江众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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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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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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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502民初6393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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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0-09-18 | 2020-09-30 |
3 |
杭州联屏文化策划有限公司与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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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06民初9670号 | 广告合同纠纷 |
原告-杭州联屏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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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6-28 | 2020-11-04 |
4 |
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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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502民初846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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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9-26 | 201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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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等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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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502财保305号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申请人-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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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18-10-19 | 2019-12-1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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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浙0502民初532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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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502民初532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夏东明 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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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浙0502民初5328号原告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夏东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本案于2021年8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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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 |
2 |
(2018)浙0502民初846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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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502民初846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 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 夏东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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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夏东明:本院受理的(2018)浙0502民初8461号原告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夏东明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本案于2019年6月21日14时30分在本院康山法庭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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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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