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穗番市监处字[2020]21号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广州市番禺信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113718143166P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美心翠拥华庭美景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张锦锡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440126********4210联系电话:13798196032其他联系方式:13711101167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石岗东村段宁仁大街二巷横巷3号2019年1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南环路132号的“尚上名筑山海名墅”售楼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售楼部外有三幅户外广告,其中两幅墙体上的广告内容为“223-414㎡城市别墅总价880万起珠江上游别墅难求尚上名筑山海名墅信业地产集团”,另外一幅设于玻璃门上,内容为“100万首付住亚运大道纯别墅尚上名筑山海名墅信业地产集团”。另外,执法人员在该售楼部内发现两幅立式广告,内容分别为“尚上名筑山海名墅247㎡别墅798㎡使用空间”和“尚上名筑山海名墅玩美别墅顶配生活”。经调查,当事人开发销售的“尚上名筑”楼盘项目性质为一般住宅,但当事人在其广告中以“别墅”为名对上述楼盘项目进行广告宣传。经查,上述广告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及发布,制作则委托广州市番禺区倚天绘广告服务部完成,当事人制作上述广告的制作费用为1810.12元。上述事实有当事人笔录及现场照片等予以证实。本局于2020年2月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穗番)市监罚告字〔2020〕1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当事人发布明示内容不准确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22000元。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广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刷卡缴纳罚款,也可以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州银行缴纳罚没款(收款人全称:广州财政代收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联系电话:85590146)或者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401室,联系电话:84636756)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收起
...
展开
|
2020-02-19 | 详情 |
序号 | 土地坐落 | 行政区 | 抵押面积 | 抵押土地用途 | 起止时间 | 操作 |
---|---|---|---|---|---|---|
1 |
傍江西村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6.1054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008-08-25至2011-02-15 | 详情 |
2 |
傍江西村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6.1054 | 住宅用地 | 2007-11-15至2008-11-12 | 详情 |
3 |
傍江西村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6.1054 | 住宅用地 | 2007-11-21至2008-11-05 | 详情 |
4 |
赤岗村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16.1261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008-08-25至2011-02-15 | 详情 |
5 |
赤岗村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16.1261 | 住宅用地 | 2008-03-18至2008-06-16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