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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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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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5民初469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申请人-深圳市汇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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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1-19 | 2021-03-12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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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粤0512民初346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刘兆伟 被告- 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美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诺山贸易有限公司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辛磊及汕头市恒悦置业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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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 G106G107中缝 | 2019-12-19 |
2 | (2018)粤0512民初346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刘兆伟 被告- 开平市筑鼎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美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诺山贸易有限公司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辛磊及汕头市恒悦置业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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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 G74 | 2019-12-05 |
3 | (2018)粤0512民初346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刘兆伟 被告- 开平市开太平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美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诺山贸易有限公司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辛磊及汕头市恒悦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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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 G40 | 2018-10-1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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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6民初8248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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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6民初824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盛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 辛磊 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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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辛磊: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盛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辛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应诉材料给你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1.确认原告与五被告签订的10份合同编号为20191227-1、20191227-2、20200103、20200107-1、20200107-2、20200113-1、20200113-2、20200114-1、20200114-2、20200115号的《【禧欢里】租赁合同》于2021年3月8日解除;2.判令被告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原告租金10000000元,并支付自原告支付每笔租金之日起至租金全部返还完毕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的利息为2988000元);3.判令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辛磊对上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所有诉讼费、保全费由五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何自梁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沈木梅、人民陪审员金小洁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黄敏仪、韩思韵担任记录。本案定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北滘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附:辛磊,男,1974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紫罗兰街10号501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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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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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5民初469号案原告深圳市汇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子伍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辛磊、程时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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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5民初469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汇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 程时蕾 广州子伍贸易有限公司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 辛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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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广州子伍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辛磊、程时蕾、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2021)粤0605民初469号案原告深圳市汇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子伍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辛磊、程时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605民初469号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广州子伍贸易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400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以40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2月23日的利息为73577.78元,以后顺延);二、被告广州子伍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本案律师费3万元及担保费5800元;(以上两项合计暂为4109377.78元);三、被告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辛磊、程时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七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由审判员欧翠芬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郭焕燕、陈艳芬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四十六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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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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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5民初2596号案原告佛山华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辛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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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5民初259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佛山华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 辛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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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辛磊:本院在审理(2021)粤0605民初2596号案原告佛山华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辛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605民初2596号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060172.06元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月6日为704004.18元,2021年1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计算顺延);二、被告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本案律师费3万元及担保费6200元;(以上两项合计暂为5800376.24元);三、被告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开投资有限公司、辛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四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由审判员欧翠芬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郭焕燕、陈艳芬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7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四十六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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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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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30号许惠帆与辛磊、匡红、广东兴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禧欢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诺山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盈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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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3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许惠帆 当事人- 中山市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盈源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诺山贸易有限公司 匡红 广东兴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禧欢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山市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盈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辛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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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30号辛磊、匡红、广东兴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禧欢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诺山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许惠帆与辛磊、匡红、广东兴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禧欢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诺山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盈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一、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归还投资款人民币77,151,000.00元(大写:柒仟柒佰壹拾伍万壹仟元整〉及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共四笔利息,计算方式见证据一《协议书》第三条)。二、请求判决被告一偿付原告为追索上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暂计人民币70万元(暂计第一期,第二期待代理合同条件成就时另行主张)。三、请求判决被告二至被告九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请求判决九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含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如上暂计金额:人民币778510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5月25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8038742021-02-2315:57:34:249联系人:严晓怡、郝银清(2021)粤0106民初30号许惠帆与辛磊、匡红、广东兴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禧欢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诺山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盈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辛磊、匡红、广东兴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禧欢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盛开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诺山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联系人:严晓怡、郝银清电话:020-8300859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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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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