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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华

    深圳市双华日用品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龙田龙腾路60号研扬科技园A栋一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山市金一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利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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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民终1423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上诉人-中山市金一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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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0-11 2018-12-11
    2

    广东海利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金一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双华日用品有限公司、吕芳顺、中山市康纳斯茶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知民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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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7民初1390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广东海利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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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7-12-21 2018-12-2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7执523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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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5231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 广东海利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双华日用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金一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执5231号中山市金一灶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双华日用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东海利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14232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7执523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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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1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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