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宁市监处〔2020〕2号 |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宁波浙起机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更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未曾发生相同违法行为,主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积极落实整改消除隐患且已恢复原状,决定予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00000元。 收起
...
展开
|
2020-01-08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