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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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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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民终11959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上诉人-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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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28 | 2020-12-20 |
2 |
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合肥全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撤诉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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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03民初72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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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7-03 | 2019-12-31 |
3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与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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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10357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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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9-03-11 | 2020-04-02 |
4 |
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与合肥全丰机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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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民终212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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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29 | 2018-12-27 |
5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与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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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10357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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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8-07-16 | 2020-04-02 |
6 |
王伟与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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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03执612号之七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王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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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5-30 | 2018-07-10 |
7 |
王伟与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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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03执612号之三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王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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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5-30 | 2018-07-10 |
8 |
王伟与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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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03执612号之五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王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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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5-30 | 2018-07-10 |
9 |
王伟与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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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03执612号之八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王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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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5-30 | 2018-07-09 |
10 |
王伟与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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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03执612号之九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王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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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5-30 | 2018-07-09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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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 被告-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芜湖优思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 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 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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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 2018-07-1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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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6民终11959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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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民终11959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上诉人-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 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芜湖优思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 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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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民终11959号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上诉人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芜湖优思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于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作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6民终11959号民事判决。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变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6民初10357号民事判决判项为: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芜湖优思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支付票据款50000元以及利息(从2016年6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167.76元,由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芜湖优思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67.76元,由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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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
2 |
(2018)粤0606民初1035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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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10357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 被告-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芜湖优思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 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 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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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与被告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芜湖优思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案原由审判员梁斌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燕珍、苏碧莹组成合议庭审理,现因工作变动,合议庭改由审判员欧阳玉琼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燕珍、余盛夏组成合议庭审理。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9:00在本院第1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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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1 |
3 |
(2018)粤0606民初1035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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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10357号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 被告-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芜湖优思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 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 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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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天利彩印厂与被告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夏金镭射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芜湖优思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三联锻造有限公司、北汽(黄骅)车桥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顺义汽车厂、北京汽车(黄骅)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3日下午14:30在本院第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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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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