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名筑建工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408A(自贸试验区内)
    • 简介:-
    • 法律诉讼 48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48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上海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20民初12712号之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1-07-22 2021-08-17
    2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20民初12712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1-07-22 2021-08-17
    3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20民初1271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1-07-22 2021-07-22
    4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太仓金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0585民初542号之四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申请人-太仓金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1-07-19 2021-07-26
    5

    太仓金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0585民初542号之三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太仓金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1-07-16 2021-07-26
    6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姚建国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湘01民终6417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4 2021-08-17
    7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袁圣规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湘01民终6099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4 2021-08-05
    8

    苏州舜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0507民初412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21-06-28 2021-07-13
    9

    苏州裕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0507民初41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21-06-28 2021-07-13
    10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裕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文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苏0507民初402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上海文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21-06-26 2021-07-1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晋1122执601号 交城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12-27 详情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云0112民初3442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原告- 云南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2022)云0112民初3442号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2-03-24
    2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云0112民初3432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原告- 云南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2022)云0112民初3432号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2-03-24
    3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云0112民初343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原告- 云南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2022)云0112民初3438号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2-03-24
    4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云0112民初3661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原告- 云南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旭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2022)云0112民初3661号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2-03-24
    5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2)云0112民初69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 肖国亮 被告- 云南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肖国亮诉被告云南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2)云0112民初699号,原告请求判决:1.判决被告云南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53766.76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一)、举证通知书(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09:2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22-02-21
    6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云0112民初1275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石合元 被告-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天佑正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石合元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云南明昆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劳务内部承包协议》无效;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杜柱刚、被告云南明昆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连带于十日内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7625474.7元;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杜柱刚、被告云南明昆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连带支付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剩余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年息3.85%的标准支付逾期款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5月31日止为171255.45元);4、请求判令被告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天佑正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责任;5、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等。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一)、举证通知(二)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法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2021年10月29日上午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21-08-13
    7

    公告 收起

    ... 展开
    南劳人仲案字〔2021〕第751号 人事争议

    原告- 卜纪成 被告-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委受理申请人卜纪成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南劳人仲案字〔2021〕第751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一庭601室领取上述文书(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电话:0771-5770416)。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3月5日13时30分在南宁市兴宁区民乐路10-4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单位按缺席程序处理。 收起

    ... 展开
    2020-12-1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