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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兴盛达

    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三花公路中9号(F2)之三(住所申报)
    • 简介:-
    • 法律诉讼 1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佛山市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广州市科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605民初280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佛山市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0-11-02 2020-11-23
    2

    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雅众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雅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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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1807号 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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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3-30 2020-05-27
    3

    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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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74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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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3-12 2020-03-18
    4

    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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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财保218号 -

    申请人-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1-15 2020-02-14
    5

    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中山市新艺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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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5民初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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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0-01-07 2020-11-26
    6

    被上诉人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上诉人中山市俊兴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刘湛兴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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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民终77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中山市俊兴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7-31 2019-09-09
    7

    中山市新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苟刚春与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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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民终58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中山市新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苟刚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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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28 2020-06-21
    8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9)粤06民终5491号 定作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5-31 2020-06-08
    9

    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与中山市俊兴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刘湛兴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05民初261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9-04-11 2020-04-27
    10

    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05民初26413号 定作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19-04-04 2019-08-2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605民初746号原告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穗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赖永祺、彭庆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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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605民初7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粤民初号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彭庆文 赖永祺 广州穗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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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彭庆文:本院受理的(2021)粤0605民初746号原告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穗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赖永祺、彭庆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粤0605民初746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粤0605民初74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2021)粤0605民初74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广州穗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赖永祺、彭庆文的银行存款761174.8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案件申请费4325.87元,由申请人广东同兴盛达建材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三被告立即归还货款本金505764元,利息255410.82元(以本金505764元,从2019年6月26日开始,按月息3分计算,暂计到2020年12月10日,共505天),本息合共761174.82元给原告;2.三被告从2020年12月11日起以505764元为本金,按月息3分计算利息给原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郭俊、人民陪审员柯仕广、胡耀民组成,由郭俊担任审判长。本院定于2021年6月7日9时0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一号楼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三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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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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