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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东兴

    绵阳正东兴商贸有限公司

    吊销,已注销
    • 官网:-
    •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路10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刘洪业、中山市粤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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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上诉人-刘洪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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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中山市粤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刘富太等与刘洪业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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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市粤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刘富太
    张显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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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中山市粤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刘富太、张显政与被告刘洪业,第三人绵阳正东兴商贸有限公司、绵阳正东粤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秦伟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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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0703民初833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刘富太 张显政 中山市粤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当事人- 绵阳正东兴商贸有限公司 绵阳正东粤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刘洪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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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0703民初8335号原告中山市粤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刘富太、张显政与被告刘洪业,第三人绵阳正东兴商贸有限公司、绵阳正东粤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秦伟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将绵阳正东粤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股东(三原告和第三人1)已转入其账户的首期注册资本95万元转入第三人2银行账户;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30日。本案将于2019年6月6日9:30在本院城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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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0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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