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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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陈广琴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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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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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余梅芳、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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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余梅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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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3 |
朱伟奇、杨秋华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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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朱伟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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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4 |
陈广琴与刘柱、周勤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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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陈广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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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粤0391执异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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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6号 | - |
原告- 刘芳 当事人- 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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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异6号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唐祁阳、吴连芳:关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芳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唐祁阳、吴连芳为(2020)粤0391执385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异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申请执行人刘芳撤回执行异议申请。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联系人:黄助理联系电话:0755-86703542注:本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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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
| 2 |
(2021)粤0391执异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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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6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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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异6号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唐祁阳、吴连芳:关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芳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唐祁阳、吴连芳为(2020)粤0391执385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异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申请执行人刘芳撤回执行异议申请。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联系人:黄助理联系电话:0755-86703542注:本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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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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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终1008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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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终1008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柏霖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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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终10089号周勤力: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广琴及原审被告刘柱、周勤力、吴连芳、深圳市柏霖控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民终10089号送达公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4月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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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
| 4 |
(2021)粤03民终1008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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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民终1008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吴连芳 陈广琴及刘柱 周勤力 深圳市柏霖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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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终10089号周勤力: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广琴及原审被告刘柱、周勤力、吴连芳、深圳市柏霖控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民终10089号送达公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4月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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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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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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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14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当事人- 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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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异14号唐祁阳、吴连芳、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谢天福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谢天福于2021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追加唐祁阳、吴连芳为(2020)粤0391执373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案号为(2021)粤0391执异14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执异14号执行裁定书(执异)。裁定如下:驳回谢天福申请追加吴连芳、唐祁阳为(2020)粤0391执3731号案件被执行人的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联系人:周助理联系电话:0755-86706636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法治大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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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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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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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14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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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吴连芳、唐祁阳:本院在执行异议人谢天福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中,异议人谢天福向本院提出追加吴连芳、唐祁阳为被执行人的书面异议,案号为(2021)粤0391执异14号。因你方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追加申请书、执行听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听证时间定于2021年03月04日16时10分,听证地点为本院第五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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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0 |
| 7 |
(2021)粤0391执异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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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6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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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唐祁阳、吴连芳:本院在执行异议人刘芳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天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异议人刘芳向本院提出追加唐祁阳、吴连芳为被执行人的书面异议,案号为(2021)粤0391执异6号。因你方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追加申请书、执行听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听证时间定于2021年02月22日09时30分,听证地点为本院第十二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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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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