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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丽达

    深圳市宝丽达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大道东旁御龙居8A2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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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民初1228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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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1228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 唐波 被告- 深圳市宝丽达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南建设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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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2281号深圳市宝丽达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波与被告深圳市中南建设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宝丽达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12281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沙河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原告唐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因履行合同导致的损失合计315500元(包括:交通费23800元;房租21500元;伙食费33000元;误工费198000元;挖机费39200元,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至停止损失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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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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