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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广中茂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34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3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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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鄂01民终152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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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26 2021-03-03
    2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杨美桂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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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83民初10366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原告-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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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安市人民法院 2021-01-12 2021-04-22
    3

    鹤山市明旺纸品有限公司与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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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7民初50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鹤山市明旺纸品有限公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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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21-01-07 2021-05-27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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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执1013号之六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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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8-19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邱茂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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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507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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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11-18 2021-02-05
    6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明旺纸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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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7民初50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鹤山市明旺纸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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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20-10-10 2020-11-19
    7

    广州晋东商贸有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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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6执21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晋东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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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09-08 2021-06-28
    8

    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陈秀玉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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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财保12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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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01 2021-04-02
    9

    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陈秀玉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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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财保11号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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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01 2021-04-02
    10

    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陈秀玉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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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闽05财保13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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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01 2021-04-02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5)榕民初字第1712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被告- 天广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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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G29 2016-08-21
    2 (2015)榕民初字第171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被告- 天广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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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G29 2016-08-2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茂置业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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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8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邱茂国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邱茂期 广州天茂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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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初1846号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茂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茂置业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补充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本案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下午15:00在本院新大楼第七十三法庭(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公开开庭审理,若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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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4
    2

    (2021)粤0106执异639号西安观筑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与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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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执异6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观筑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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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执异639号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观筑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与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西安观筑集成房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106执异639号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材料。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8月2日10时45分在本院第三十三法庭对本案公开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539450102021-05-2818:52:58:607联系人:汤颖茵、周颖瑜(2021)粤0106执异639号西安观筑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与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联系人:汤颖茵、周颖瑜电话:8300671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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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7
    3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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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闽05民初32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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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闽05民初323号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一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立即向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本金2300万元,并支付按照年利率6.6%标准计算,自2020年12月22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21年2月22日为261433.33元;2、被告一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立即向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未分配收益2537516.67元,并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暂计至2021年2月22日为16825.15元;3、被告二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一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负担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标的合计25815775.15元;4、被告三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被告一福建天广消防股权投资基金中心负担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均由三被告承担。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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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5
    4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茂置业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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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8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天茂置业有限公司 邱茂国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邱茂期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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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846号广州天茂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茂置业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补充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本案决定于2021年6月7日下午14:30在本院新大楼第七十三法庭(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公开开庭审理,若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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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2
    5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陆娜、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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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初11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邱茂国 邱茂期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陆娜 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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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民初1191号陆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陆娜、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上诉状【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诉请求:1.改判一审判决第三项为当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时,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对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泥镇凤果大道3号工业用地90987.6平方米及其地上建筑物粤(2018)佛三不动产权第0025438号房屋建筑面积24384.62平方米、粤(2018)佛三不动产权第0025439号房屋建筑面积504.81平方米、粤(2018)佛三不动产权第0025440号房屋建筑面积593.94平方米、四个在建工程建筑面积46412.8平方米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2.改判一审判决第四项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就平银(中山)应收质字第C005201903120001号《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项下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38688000元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应收账款的范围内直接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履行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的清偿义务;3.由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共同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中的“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偿还截止至2020年1月19日的复利为51768.35元”,改判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偿还复利;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承担本案相应的一、二审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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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8
    6

    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陆娜、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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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初11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邱茂国 邱茂期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陆娜 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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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初1191号陆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陆娜、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初11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90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截止至2020年1月19日止的利息为2788000元;罚息以9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4%的标准,自2020年1月20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截止至2020年1月19日的复利为51768.35元,2020年1月20日起的复利以2788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4%的标准计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陆娜均对本判决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责后,有权向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偿;三、当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时,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有权对处分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凤果大道3号(F1)、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凤果大道3号(F2)、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凤果大道3号(F3),产权证号分别为粤(2018)佛三不动产权第0025438号、粤(2018)佛三不动产权第0025439号、粤(2018)佛三不动产权第0025440号的物业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就平银(中山)应收质字第C005201903120001号《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项下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五、驳回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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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6
    7

    (2020)粤0106民初23975号东莞市中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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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239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中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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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23975号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中泰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957268.5元;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已结清货款所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2250.33元(详见附表);3、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上述第一项中尚未结清货款所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01556.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1.5的标准自2019年7月3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的标准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32563.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的标准自2019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3008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的标准自2019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6月11日合计为46289.82元,详见附表)4、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7日16时00分第九法庭(明镜路1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5677702020-09-1615:51:17:9联系人:梁惠妹、李煜(2020)粤0106民初23975号东莞市中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联系人:梁惠妹、李煜电话:8300858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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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5
    8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陆娜、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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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初11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邱茂国 邱茂期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陆娜 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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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初1191号邱茂国、陆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陆娜、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以及原告提交的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追加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诉讼请求变更为:1.判令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9000万元;2.判令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贷款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暂计至2020年7月16日的贷款利息565000元、罚息8407500元、复利53399.82元,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逾期罚息以未清偿贷款本金为基数,按照贷款发放日的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60%(7.6%)的利率加50%标准(即年利率11.4%)计收,复利以未清偿贷款利息为基数,以罚息利率标准计收;3.判令被告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陆娜就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被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凤果大道3号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粤(2018)佛三不动产权第0025438、0025439、0025440号房屋、四个在建工程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原告对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押给原告的其对被告韶关万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38688000元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韶关万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应收账款的范围内直接向原告履行上述债务的清偿义务;5.判令所有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因原告申请追加韶关市万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且变更诉讼请求,原定于2020年8月14日开庭安排取消,本院决定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09:00在本院新大楼第六十三法庭(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未按时到庭,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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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03
    9

    (2020)粤0103民初5076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邱茂期、邱茂国、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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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507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被告-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邱茂期 邱茂国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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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5076号邱茂期、邱茂国、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邱茂期、邱茂国、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为:“1.判决被告一清偿贷款本金余额43860786.33元及欠息357801.66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4月19日,包括正常本金利息、罚息、复息,实际应还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2、判决被告一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时,原告有权以《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1368号的房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判决被告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4、判决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六月十八日联系人:郑越海,古秋燕联系电话:83006121,83005848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民二庭533981212020-06-1920:04:38:0(2020)粤0103民初5076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邱茂期、邱茂国、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公告,原告,天津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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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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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陆娜金融借款合同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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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初11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邱茂国 邱茂期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 陆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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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民初1191号邱茂期、陆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邱茂国、邱茂期、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分公司、陆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本院决定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09:00在本院新大楼第六十三法庭(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未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特此公告。二O二O年五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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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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