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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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桃与林琼、李琼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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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09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何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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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0-08-06 | 2021-03-02 |
2 |
叶银莹与林琼、李琼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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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11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叶银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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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0-08-06 | 2021-03-02 |
3 |
叶飞卡与林琼、李琼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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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04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叶**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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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0-08-06 | 2020-11-13 |
4 |
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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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491民初6673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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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19-05-30 | 2019-09-0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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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113民初1809号之一原告何桃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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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09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 何桃 被告- 林琼 李琼 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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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09号之一林琼:本院受理的原告何桃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名下持有的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73%股份属于原告何桃所有。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被告林琼负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3民初1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534859462020-08-1717:44:12:257(2020)粤0113民初1809号之一原告何桃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广州,公告,被告,判决,送达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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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
2 |
(2020)粤0113民初1811号之一原告叶银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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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11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 叶银莹 被告- 林琼 李琼 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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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11号之一林琼:本院受理的原告叶银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名下持有的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61%股份属于原告叶银莹所有。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被告林琼负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3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534859492020-08-1717:44:16:972(2020)粤0113民初1811号之一原告叶银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广州,公告,被告,判决,送达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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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
3 |
(2020)粤0113民初1804号之一原告叶飞卡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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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04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 叶飞卡 被告- 林琼 李琼 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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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04号之一林琼:本院受理的原告叶飞卡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名下持有的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61%股份属于原告叶飞卡所有。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被告林琼负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3民初1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534859442020-08-1717:44:09:365(2020)粤0113民初1804号之一原告叶飞卡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广州,公告,被告,判决,送达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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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
4 |
(2020)粤0113民初1816号之一原告吴肖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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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16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 吴肖容 被告- 林琼 李琼 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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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16号之一林琼:本院受理的原告吴肖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名下持有的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73%股份属于原告吴肖容所有。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被告林琼负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3民初1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534859542020-08-1717:44:18:762(2020)粤0113民初1816号之一原告吴肖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广州,公告,被告,判决,送达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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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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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16号原告吴肖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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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16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 吴肖容 被告- 林琼 李琼 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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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16号林琼:本院受理原告吴肖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依法判决确认被告三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名下持有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中的0.732%为原告所有;2、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协助配合原告行使包括出售、转让股权的权益;3、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4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2020年3月20日532275362020-03-2517:58:29:921(2020)粤0113民初1816号原告吴肖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送达,原告,公告,被告,依法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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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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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09号原告何桃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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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09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 何桃 被告- 林琼 李琼 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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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09号林琼:本院受理原告何桃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依法判决确认被告三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名下持有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中的0.732%为原告所有;2、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协助配合原告行使包括出售、转让股权的权益;3、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2020年3月20日532274722020-03-2517:58:24:262(2020)粤0113民初1809号原告何桃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送达,原告,公告,被告,依法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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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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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04号原告叶飞卡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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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04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 叶飞卡 被告- 林琼 李琼 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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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04号林琼:本院受理原告叶飞卡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依法判决确认被告三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名下持有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中的0.61%为原告所有;2、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协助配合原告行使包括出售、转让股权的权益;3、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6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2020年3月20日532274712020-03-2517:58:21:37(2020)粤0113民初1804号原告叶飞卡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送达,原告,公告,被告,依法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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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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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11号原告叶银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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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1811号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原告- 叶银莹 被告- 林琼 李琼 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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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1811号林琼:本院受理原告叶银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依法判决确认被告三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名下持有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中的0.61%为原告所有;2、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协助配合原告行使包括出售、转让股权的权益;3、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2020年3月20日532275342020-03-2517:58:27:170(2020)粤0113民初1811号原告叶银莹与被告林琼、李琼、广州乐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市十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送达,原告,公告,被告,依法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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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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