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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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赵菊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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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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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长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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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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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罗开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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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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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赵荣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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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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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春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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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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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毕利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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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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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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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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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廖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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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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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敖林粉、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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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上诉人-敖林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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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敖林粉与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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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敖林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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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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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云0111民初94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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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0111民初941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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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云0111民初941号鲜文忠、崔天贤: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物业服务费7033.57元;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代收代缴费用1185元(包括自来水二次加压费790元、消防设备运行维护费395元);3、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费逾期利息,以欠付物业费为基数自缴费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7月23日的利息为1426.73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邮寄地址送达不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4: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二年四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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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3 |
2 |
(2022)云0111民初93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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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0111民初939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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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云0111民初939号沈庆波:原告昆明创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将依法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另,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4月25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审理并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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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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