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杭地税稽罚[2017]212号 |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
1、你单位位于西园一路10号的办公楼,面积为13095.27平方米,房产原值28284883.71元,其中一部分办公楼用于出租,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自有用房的房产税。(1)2013年出租办公楼面积5644.07平方米,自用办公楼面积7451.20平方米,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基为16094080.19元,应交从价计征房产税135190.27元,已缴从价计征房产税45440.36元,应补缴房产税89749.91元。(2)2014年出租办公楼面积5644.04平方米,自用办公楼面积7451.20平方米,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基为16134427.71元,应缴从价计征房产税135529.19元,已缴从价计征房产税45440.36元,应补缴房产税89749.91元。(3)2015年出租办公楼面积3207.17平方米,自用办公楼面积9888.10平方米,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基为20653479.20元,应缴从价计征房产税173489.23元,已缴从价计征房产税45440.36元,应补缴房产税133963.62元。2、你单位位于西园九路2号的办公楼,面积为24520.30平方米,房产原值85765844.22元,其中部分楼层用于出租,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自有用房的房产税。2015年出租办公楼面积827.89平方米,自用办公楼面积23883.44平方米,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基为82870079.17元,应交从价计征房产税696108.67元,已缴从价计征房产税542727.45元,应补缴房产税153381.22元。3、你单位2013年12月31日收到杭州华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长期借款利息2612500.25元,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应补缴营业税130625.0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143.75元。于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10月11日对你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金额303306.71元 收起
...
展开
|
2017-10-19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