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万科企业

    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1号万科城市花园98栋1座4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58
    • 法院公告 5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5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成都建工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兴德瑞商贸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01执异2292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成都建工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9-06 2021-09-24
    2

    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成都众立行汽车维修技术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01民终3522号 修理合同纠纷

    上诉人-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30 2021-09-13
    3

    王连军、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1)川01民终255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上诉人-王连军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19 2021-07-19
    4

    罗顺学、魏启元等与李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682民初185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罗江
    罗顺学
    魏启元
    收起

    ... 展开
    什邡市人民法院 2020-11-25 2020-12-04
    5

    陈华与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104民初1310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陈华
    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0-11-24 2021-03-09
    6

    陈华与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104民初1310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陈华
    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0-11-24 2021-03-09
    7

    王连军与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114民初4044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王连军 收起

    ... 展开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1-03-30
    8

    成都众立行汽车维修技术有限公司与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104民初7608号 修理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众立行汽车维修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0-10-19 2020-11-30
    9

    钟起凤、钟起凤上诉称错误执行赔偿行政赔偿赔偿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行赔终30号 错误执行赔偿

    -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0-11-09
    10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赵静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107执异32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20-09-25 2020-11-23

    法院公告5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川0104民初2728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 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被告- 郭振甫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G58 2020-08-25
    2 (2019)川0106民初746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大豪裕物资有限公司 赵静华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G86 2019-12-15
    3 (2017)川0114民初25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 被告- 赵静华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G88 2017-10-14
    4 (2017)川0114执保1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 被告- 赵静华 王连军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G64 2017-05-11
    5 (2017)川0114民初25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行 被告- 王连军 赵静华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G79 2017-05-1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0106民初7464号原告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大豪裕物资有限公司、赵静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06民初746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大豪裕物资有限公司 赵静华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06民初7464号原告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大豪裕物资有限公司、赵静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依法停止对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东路双水岸10栋1-3楼1号商住楼的执行,解除(2017)川0106执557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案涉房屋(合同签约备案号:54746)的预查封措施;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向你送达(2019)川0106民初746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19年10月14日下午14点00分在金牛区人民法院洞子口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07-25
    2

    (2019)川0106民初7456原告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连军、赵静华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传票等公告网络送达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06民初745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被告- 王连军 赵静华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06民初7456号,原告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连军、赵静华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停止对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东路双水岸10栋1-3楼1号商住楼(下称“涉案房屋”)的执行,解除(2018)川0106执恢24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涉案房屋(合同签约备案号:54746)的预查封措施;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9月17日14:00时(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本院洞子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9-07-01
    3

    (2019)川0106民初7460号原告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智邦贸易有限公司、赵静华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传票等公告网络送达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06民初7460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智邦贸易有限公司 赵静华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06民初7460号,原告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智邦贸易有限公司、赵静华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停止对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东路双水岸10栋1-3楼1号商住楼(下称“涉案房屋”)的执行,解除(2018)川0106执5132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涉案房屋(合同签约备案号:54746)的预查封措施;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9月17日15:00时(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本院洞子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9-07-01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