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与佛山市骏强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恒实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606执异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展开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8-01-18 | 2018-07-18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佛山市骏强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6)粤0606执480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收起
...
展开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6-12-09 | 2017-11-2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184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18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被告- 佛山市骏强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恒实贸易有限公司 陈爱琼 陈柱波 收起
...
展开
|
佛山市顺德区恒实贸易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诉被告佛山市骏强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恒实贸易有限公司、陈爱琼、陈柱波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5年9月9日下午2:30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15-06-10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