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106民初21308号黄梦馨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侯向爱、路青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1308号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原告- 黄梦馨 被告- 侯向爱 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 路青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1308号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侯向爱、路青: 本院受理原告黄梦馨诉被告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2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388112021-09-0215:49:05:0联系人:冯彩锶、刘巧静(2021)粤0106民初21308号黄梦馨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侯向爱、路青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侯向爱、路青: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联系人:冯彩锶、刘巧静电话:02083008698 收起
...
展开
|
2021-09-01 |
2 |
(2021)粤0106民初24883号李玲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侯向爱、路青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4883号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原告- 李玲 被告- 侯向爱 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 路青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4883号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侯向爱、路青: 本院受理原告李玲诉被告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2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387242021-09-0215:44:38:0联系人:冯彩锶、刘巧静(2021)粤0106民初24883号李玲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侯向爱、路青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侯向爱、路青: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联系人:冯彩锶、刘巧静电话:02083008698 收起
...
展开
|
2021-09-01 |
3 |
(2021)粤0106民初24882号胡秋群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4882号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原告- 胡秋群 被告- 侯向爱 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 路青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4882号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 本院受理原告胡秋群诉被告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2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388132021-09-0215:49:08:0联系人:冯彩锶、刘巧静(2021)粤0106民初24882号胡秋群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联系人:冯彩锶、刘巧静电话:02083008698 收起
...
展开
|
2021-09-01 |
4 |
(2021)粤0106民初24884号朱颖与侯向爱、路青、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4884号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原告- 朱颖 被告- 侯向爱 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 路青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4884号侯向爱、路青、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颖诉被告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2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387872021-09-0215:48:22:0联系人:冯彩锶、刘巧静(2021)粤0106民初24884号朱颖与侯向爱、路青、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侯向爱、路青、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联系人:冯彩锶、刘巧静电话:02083008698 收起
...
展开
|
2021-09-01 |
5 |
(2021)粤0106民初24611-24613号陈少冰、邱丽华、骆惠梅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24611-24613号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原告- 骆惠梅 邱丽华 陈少冰 被告- 侯向爱 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 路青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24611-24613号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 本院受理陈少冰、邱丽华、骆惠梅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共三案,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日10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40175632021-08-1217:44:06:830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2021)粤0106民初24611-24613号陈少冰、邱丽华、骆惠梅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路青、侯向爱: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联系人:杨春霞、刘永纯电话:020-83008526 收起
...
展开
|
2021-08-11 |
6 |
(2021)粤0106民初507号李冬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06民初507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李冬 被告- 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507号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李冬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3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8400412021-03-1916:30:54:162联系人:唐秋茹、陈诗媛(2021)粤0106民初507号李冬与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广州星颜科技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联系人:唐秋茹、陈诗媛电话:83008534 收起
...
展开
|
2021-03-19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