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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科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七十二区创业二路北207房、208房、209房210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1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1
    • 送达公告 10

    法律诉讼1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孔祥芬与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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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民初11833号 合同纠纷

    原告-孔祥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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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9-02 2020-10-09
    2

    韦集与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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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民初12051号 合同纠纷

    原告-韦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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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8-07 2020-12-29
    3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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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2740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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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7-22 2020-09-22
    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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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3执133号之十四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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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28 2020-08-31
    5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里森农业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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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7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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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27 2020-09-27
    6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林榆生、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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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6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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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18 2020-09-27
    7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林榆生、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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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0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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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18 2020-09-27
    8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林榆生、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4074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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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18 2020-09-27
    9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黄远明、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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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1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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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18 2020-09-27
    10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林榆生、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等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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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3号之一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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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3-18 2020-09-2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06执31910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16 详情
    2 (2020)粤0306执2740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1-22 详情
    3 (2019)粤03执4077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0-28 详情
    4 (2019)粤03执4076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0-28 详情
    5 (2019)粤03执4075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0-28 详情
    6 (2019)粤03执4074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0-28 详情
    7 (2019)粤03执4073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0-28 详情
    8 (2019)粤03执4072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0-28 详情
    9 (2019)粤03执4071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0-28 详情
    10 (2019)粤03执4070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0-28 详情

    送达公告1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6执3191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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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3191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孔祥芬 被告-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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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31911号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孔祥芬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1183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3191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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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9
    2

    (2020)粤0306执3191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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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3191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韦集 被告-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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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31910号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韦集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1205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319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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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9
    3

    (2019)粤03执407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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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合众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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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070号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合众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仲深裁(2019)53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0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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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5
    4

    (2019)粤03执407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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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黄远明 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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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071号黄远明、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仲深裁[2019]531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0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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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5
    5

    (2019)粤03执407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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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2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合众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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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072号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合众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8)深仲涉外裁字第15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0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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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5
    6

    (2019)粤03执407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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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蛇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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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074号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蛇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8)深仲涉外裁字第15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0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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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5
    7

    (2019)粤03执407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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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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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076号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8)深仲涉外裁字第15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07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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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5
    8

    (2019)粤03执407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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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林春红 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里森农业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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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077号深圳市嘉里森农业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林春红: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8)深仲涉外裁字第154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07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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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5
    9

    (2019)粤03执407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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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林春红 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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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073号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林春红: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仲深裁[2019]53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07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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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5
    10

    (2019)粤03执407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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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07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绿科方群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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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075号深圳市欢乐送物流有限公司、蛇口上海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点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旺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荫汇餐饮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绿科方群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8)深仲涉外裁字第158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0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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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0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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