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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振凌实业

    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

    吊销,未注销
    • 官网:-
    • 地址:奎照路111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宁波合雅投资合伙企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中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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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沪0115执异1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申请人-宁波合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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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9-02-19 2019-06-30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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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浦民六(商)初字第16581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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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6-06-16 2020-07-24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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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431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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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4-04-21 2018-06-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孙锦华,凌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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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民初3396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被告- 孙锦华 凌薇 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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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民初33969号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孙锦华、凌薇:本院受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孙锦华、凌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7日下午14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漕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1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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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7
    2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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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民初3556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被告- 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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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民初35563号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沪0115民初355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漕(杨源路218号)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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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2
    3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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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民初3556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被告- 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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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民初35563号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并定于2021年9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漕(杨源路218号)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2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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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5
    4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孙锦华,凌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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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15民初3396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被告- 凌薇 孙锦华 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沪0115民初33969号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孙锦华、凌薇:本院受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上海振凌实业有限公司、孙锦华、凌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6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漕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21日 收起

    ... 展开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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