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景程世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黔2702民特274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申请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 2021-06-12 | 2021-07-30 |
2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583民初4716号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原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21-06-01 | 2021-08-20 |
3 |
吴开银、王忠学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黔27民再31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杨世米
...
展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31 | 2021-07-23 |
4 |
新疆百世宏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京73行初17742号 | 其他 |
原告-新疆百世宏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4-28 | 2021-08-03 |
5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浙0502民初219号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原告-瓮福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1-03-26 | 2021-04-02 |
6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苏0812民初8779号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原告-瓮福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21-02-09 | 2021-03-29 |
7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高邮市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票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苏1084民初3762号 | 票据纠纷 |
原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2021-01-28 | 2021-02-03 |
8 |
山东新宏福肥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京73行初15687号 | 其他 |
原告-山东新宏福肥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1-25 | 2021-05-05 |
9 |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浙1081民初123号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原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2021-01-19 | 2021-03-03 |
10 |
14208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支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苏0509民初第14208号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原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1-12 | 2021-05-0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黔0102民初15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贵阳康立达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02民初152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贵阳康立达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34741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标准为:以货款34741元为基4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从2021年1月28日起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8元,由被告贵阳康立达化工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转付给原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21-09-27 |
2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黔0102民初15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贵阳康立达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黔0102民初1523号,本院已立案受理,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4: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收起
...
展开
|
2021-04-12 |
3 |
(2018)冀1102民催12号翁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公示催告程序案件一案申请公示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冀1102民催12号 | - |
原告-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受理了申请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依法作出(2018)冀1102民催1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张淑清 联系电话:0318-2818727 收起
...
展开
|
2019-03-26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