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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壹贰叁

    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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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网:-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蛇龙金城大道金五西路(土名:青龙庙)二巷2号楼1层办公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邓永杰 被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王蜀湘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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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03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人王蜀湘 陈翠兰 邓志韬与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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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11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人王蜀湘 陈翠兰 邓志韬与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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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1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6民终31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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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民终317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邓永杰 被上诉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王蜀湘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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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民终317号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王蜀湘:本院受理上诉人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邓永杰与被上诉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原审被告王蜀湘、原审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民终317号及(2018)粤06民终317号之一民事裁定。(2018)粤06民终317号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2018)粤06民终317号之一裁定如下:一、继续查封邓永杰、王蜀湘所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一路江南名居荣苑三座1103房(唯一码:0308955656365);二、继续查封属邓永杰所有的位于珠江市香洲区南屏濂泉山傍南屏新村11栋702房一套(权证号码:0076302)。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一八年九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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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03
    2

    (2018)粤06民终2784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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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民终278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沥支行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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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6民终2784号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诉人王蜀湘、陈翠兰、邓志韬因与被上诉人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佛山市壹贰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沥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18)粤06民终2784号民事裁定书。本案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王蜀湘、陈翠兰、邓志韬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3)佛南法罗民二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四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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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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