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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泽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六号大街诊所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324、326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1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杭卫传罚﹝2021﹞26号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杭卫传罚﹝2021﹞26号被处罚人:杭州泽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六号大街诊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8RDCE11。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21年2月2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发现:1、你单位正在营业中;2、你单位一楼治疗室工作台面上发现用透明塑料袋盛装的白色垃圾桶,内有两根碘伏棉签、两只注射针筒及空安瓿瓶十余个;3、你单位二楼消毒间发现一台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室发现灭菌日期为14/1的品名为扩鼻器的无菌包,现场未出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工艺、化学监测记录;4、你单位二楼诊室发现玻璃火罐2箱,在清洗间发现刻度1000ml的量杯一个,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每片含有效氯250±25mg)一瓶,现场未出示火罐消毒液的配制记录;5、你单位内发现1瓶“燕源牌二氧化氯消毒片”,现场未出示消毒产品采购验收制度及“燕源牌二氧化氯消毒片”、“健之素牌消毒泡腾片”的进货验收材料;6、你单位药房发现处方日期2021/02/02处方8张,医生签名均为“王文波”,患者姓名分别为崔帅、年龄30岁,毛爱凤、年龄57岁,华祖英、年龄22岁,叶莉、年龄55岁,徐晗倩、年龄36岁,陈孔惕、年龄41岁,李磊磊、年龄33岁,张婷、年龄36岁,现场不能出示王文波的医师执业证书。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一楼治疗室工作台面上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压力蒸汽灭菌器未按标准开展灭菌效果监测;使用的消毒产品未按照批准或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使用;购进消毒产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于2021年2月4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一楼治疗室工作台面上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压力蒸汽灭菌器未按标准开展灭菌效果监测;使用的消毒产品未按照批准或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使用;购进第一、第二类消毒产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且以上违法行为于2021年2月23日已整改。你单位未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行为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0元)的行政处罚。你单位购进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违反了《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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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6 详情

    严重违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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