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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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初155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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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初1554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 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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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1554号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立即停止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方式侵害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专利名称为车载支架、专利号为ZL2018XXXXXXXX.X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二、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0元,由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负担,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230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05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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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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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初155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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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初1554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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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1554号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立即停止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方式侵害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专利名称为车载支架、专利号为ZL2018XXXXXXXX.X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二、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0元,由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负担,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230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05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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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
3 |
(2020)粤03民初155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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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初1554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 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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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1554号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民初1554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证据交换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0时整,地点为本院诉讼服务大厅,举证期限止于证据交换之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本院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联系人:姜黎珊联系电话:0755-83535478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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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
4 |
(2020)粤03民初155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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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民初1554号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原告- 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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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1554号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爱奇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如今通信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民初1554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证据交换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0时整,地点为本院诉讼服务大厅,举证期限止于证据交换之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4时30分,地点为本院第九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联系人:姜黎珊联系电话:0755-83535478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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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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