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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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与1、2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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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晋01民终1300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上诉人-杜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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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5 | 2021-04-30 |
2 |
王岳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与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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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73民终2274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王岳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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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2021-01-19 | 2021-02-04 |
3 |
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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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7民终3897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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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21 | 2021-03-02 |
4 |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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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783民初198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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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0-06-16 | 202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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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劲祥、浙江横店建设有限公司(原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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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民申1279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詹劲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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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5-29 | 2020-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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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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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783民初11297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当事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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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0-05-13 | 2020-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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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王岳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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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京0105民初5690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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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0-03-24 | 2021-02-03 |
8 |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天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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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783执5218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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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0-02-20 | 2020-03-25 |
9 |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浙江永康知闲影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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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783执4816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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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人民法院 | 2020-01-21 | 2020-01-23 |
10 |
詹劲祥、浙江横店建设有限公司(原浙江横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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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7民终450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詹劲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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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8 | 2019-11-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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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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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783执1486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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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783执1486号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783执148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表。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即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被执行人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执行款5074066.64元及利息。(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3)被执行人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47318元。(4)被执行人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承担案件执行费52770元。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报告财产令载明:在本公告送达后七日内,应当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通知。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北京金羽环球文化有限公司(缴款账号:9558851208010921838)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联系地址:东阳市横店镇明清宫街158号邮编:322118联系人:许法官联系电话:86586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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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9 |
2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向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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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783执1505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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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韬: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向韬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783执15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表。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即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被执行人向韬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执行款100000元及利息。(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3)被执行人向韬承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4)被执行人向韬承担案件执行费1400元。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报告财产令载明:在本公告送达后七日内,应当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通知。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向韬(缴款账号:9558851208008340744)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联系地址:东阳市横店镇明清宫街158号邮编:322118联系人:许法官联系电话:86586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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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2 |
3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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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783执1509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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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783执1509号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783执150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表。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即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被执行人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执行款1000000元及利息。(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3)被执行人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3800元。(4)被执行人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案件执行费12400元。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报告财产令载明:在本公告送达后七日内,应当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通知。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户名: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缴款账号:9558851208008340785)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联系地址:东阳市横店镇明清宫街158号邮编:322118联系人:许法官联系电话:86586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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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
4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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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783民初7029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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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783民初7029号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告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浙0783民初702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令:一、解除原告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日签订的《宣传策划服务协议》。二、被告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服务费1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18年12月2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北京众娱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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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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