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深圳市宝安区有东建材商行、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宝安区有东建材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何亮平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谢德忠
...
展开
|
- | - | - |
3 |
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亿思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2021)粤民抗12号民事民事抗诉再审审查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申诉人-广东信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广东信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基裕房地产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决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复议申请人-中山市基裕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与黄英南、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与黄英南、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黄英南、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上诉人-中山市基裕房地产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9 |
马永威与黄英南、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原告-马永威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07民初502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7民初502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亿思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5021号深圳市亿思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亿思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502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00元为标的,自2018年4月13日起按年利率15.4%(即2020年12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2月7日止利息为人民币4,149,444.44元【1000万元*15.4%/360*970天】)。2、判令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以上暂计:人民币14,149,444.44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9月13日09时30分在坪地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法院联系人:罗桂兰电话:0755-8409990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6-01 |
2 |
(2021)粤0307民初5021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7民初5021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亿思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5021号深圳市亿思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亿思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502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00元为标的,自2018年4月13日起按年利率15.4%(即2020年12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2月7日止利息为人民币4,149,444.44元【1000万元*15.4%/360*970天】)。2、判令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以上暂计:人民币14,149,444.44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9月13日09时30分在坪地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法院联系人:罗桂兰电话:0755-8409990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6-01 |
3 |
(2021)粤0306民初7130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6民初713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宝安区有东建材商行 被告- 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 谢德忠 何亮平 黄锦程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何亮平,谢德忠,黄锦程: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宝安区有东建材商行与被告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市京驰粤实业有限公司,何亮平,谢德忠,黄锦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6民初713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243249.96元;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553.85元(以243249.96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12月9日);以上共计256803.81元;判令五被告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19日下午16时30分在沙井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二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公告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徐梓芮电话:0755-81498217法官联络站电话:0755-29997301、29997305、29997306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寮丰路5号沙井人民法庭邮政编码:518101 收起
...
展开
|
2021-04-13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