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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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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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终3809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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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08 | 2020-06-12 |
2 |
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巫晓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粤0115执3723号终结本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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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执3723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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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0-05-15 | 2020-07-02 |
3 |
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喻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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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民初527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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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0-01-20 | 2020-04-02 |
4 |
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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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辖终2378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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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09 | 2019-12-25 |
5 |
巫晓峰、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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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终1440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巫晓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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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19-10-23 |
6 |
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巫晓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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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15民初705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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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19-05-30 | 2020-03-27 |
7 |
巫晓峰、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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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辖终48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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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20 | 2019-04-0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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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115执3746号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喻军、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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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5执374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喻军 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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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5执3746号喻军、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喻军、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115民初527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喻军、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喻军、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5执374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喻军、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价值4395539.42元的财产。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经办人:郑伟军电话:020-83007128送达人:梁儒锋电话:020-83007128536060052020-10-1517:18:22:772(2020)粤0115执3746号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喻军、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有限公司,工程,喻军,枣庄市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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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
2 |
(2019)粤0115执3723号关于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巫晓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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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5执3723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巫晓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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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5执3723号巫晓峰:关于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巫晓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1民终1440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巫晓峰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巫晓峰公告送达本案法律文书。巫晓峰应履行向申请人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偿还本金760,000元及利息110,000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7年11月1日起以76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00元及本案执行费由巫晓峰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经办人:郑伟军电话:020-83007155530266242020-01-1314:59:55:992(2019)粤0115执3723号关于广州品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巫晓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巫晓峰,承担,执行,利息,履行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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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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