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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达电源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保税区广保大道21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5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精进能源有限公司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民申6223号 清算责任纠纷

    再审申请人-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3-19 2020-11-23
    2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精进能源有限公司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民申6222号 清算责任纠纷

    再审申请人-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3-19 2020-11-23
    3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精进能源有限公司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民申6221号 清算责任纠纷

    再审申请人-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3-19 2020-11-23
    4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精进能源有限公司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民申6220号 清算责任纠纷

    再审申请人-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3-19 2020-11-23
    5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泰有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12民初57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东莞市泰有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0-03-17 2020-03-21
    6

    关于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12执71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19-12-25 2020-01-08
    7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12民初618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19-12-05 2020-07-10
    8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许任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12民初61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许任辉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19-12-02 2020-03-21
    9

    许任辉、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民辖终18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23 2019-09-27
    10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和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能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12民初574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19-08-20 2020-03-1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112民初6187号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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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2民初6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粤民初号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 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陈国栋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6187号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本院受理(2019)粤0112民初6187号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已于2019年7月19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112民初6187号起诉书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因本院法庭改造原因,本案开庭地点更改为本院东院区第十一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附:联系人:承办法官:余炳奎,电话020-83006321;书记员:李东桦,电话020-83006445。527581182019-08-1916:54:13:0(2019)粤0112民初6187号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初,公告,有限公司,法庭,陈国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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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9
    2

    (2019)粤0112民初6187号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诉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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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2民初6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 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陈国栋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6187号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诉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3000元及违约金(从2017年4月1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还清之日止,每日按243000元的0.5‰计付);2、被告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陈国栋对被告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被告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3号)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527083272019-07-1916:43:28:0(2019)粤0112民初6187号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诉东莞市易升电池有限公司、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国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送达,东莞市,陈国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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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9
    3

    (2019)粤0112民初6188号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许任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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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2民初61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许任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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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6188号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许任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1、判令被告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0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1700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加收50%标准计算,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许任辉对被告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许任辉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的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院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13号)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七月十二日联系人:吴秀娟联系电话:83006564526963392019-07-1215:26:40:148(2019)粤0112民初6188号原告广州融达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特耐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许任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被告,逾期,审理1155391 收起

    ... 展开
    2019-07-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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