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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联合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与梨园路交汇外东南侧深业物流中心(南区)E栋1503B、1504、1505
    • 简介:-
    • 法律诉讼 191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5

    法律诉讼19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曾海英与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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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4民初1226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曾海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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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2021-07-26 2021-07-28
    2

    陈某某与冠县成达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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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482民初5152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陈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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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2021-07-21 2021-07-28
    3

    黄锦就与刘道付、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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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4民初109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黄锦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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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21-07-09 2021-08-11
    4

    崔少荣与陆阳、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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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新4202民初1353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崔少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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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苏市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7-08
    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朱春越、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戚明成小吃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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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民初1272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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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06-08 2021-06-30
    6

    王刘伟与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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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1403民初220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王刘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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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2021-05-21 2021-06-03
    7

    宋付友与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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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鲁1427民初283号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当事人-宋付友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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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津县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6-28
    8

    钟思思与罗启堂、成都泰便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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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7民初713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钟思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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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21-04-25 2021-05-25
    9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柯金利、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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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972民初259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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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6-23
    10

    黄菊仙与朱向明、成都立即送物流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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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2196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黄**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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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6-20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303民初1317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告- 周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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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G26G27中缝 2018-07-0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60285号上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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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60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周宏团 当事人-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告- 陈炬光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非 安徽英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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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60285号上诉状公告2022/3/296:13:02来源:福田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4民初60285号之一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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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
    2

    (2021)粤0304民初60285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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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60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周宏团 当事人-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告- 陈炬光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非 安徽英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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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60285号陈炬光:原告周宏团诉你与安徽英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于2022年3月9日作出的(2021)粤0304民初602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宏团赔付各项损失共计200000元;二、被告陈炬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宏团赔偿损失55298.29元;三、驳回原告周宏团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0.36元,由原告负担97.36元,被告新疆前海联合保险公司负担676元,被告陈炬光负担187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书之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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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9
    3

    (2020)粤0307民初3440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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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4409号之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布吉支公司 深圳市凯仑浩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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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4409号之三王勇:原告张国政与被告王勇、深圳市凯仑浩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布吉支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已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被告深圳市凯仑浩物流有限公司对本案一审判决不服,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type/193/1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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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0
    4

    (2020)粤0307民初3440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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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44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布吉支公司 深圳市凯仑浩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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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4409号王勇:原告张国政与被告王勇、深圳市凯仑浩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布吉支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7民初344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确认原告张国政因本案道路交通事故应得赔偿款总额为264203.18元;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布吉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张国政支付赔偿款56000元;三、被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张国政支付赔偿款12100元;四、被告深圳市凯仑浩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张国政支付赔偿款196103.18元;五、驳回原告张国政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付款义务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28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64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579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布吉支公司承担437元,被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承担94元,被告深圳市凯仑浩物流有限公司承担1530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布吉支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凯仑浩物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原告。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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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30
    5

    (2021)粤0111民初5769号原告江定文与被告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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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576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江定文 当事人- 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 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大美网络汽车 沣邦融资租赁 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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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1民初5769号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定文与被告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美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祈高公司),第三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公司)、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邦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江定文保险理赔款37381.11元和利息(以37381.11元为本金,自2020年10月3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江定文拖车费3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1.0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江定文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联系人:黄助理电话:83008390539946052021-07-1916:39:47:610(2021)粤0111民初5769号原告江定文与被告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江定文,原告,有限公司,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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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7
    6

    (2021)粤0303民初7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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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7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沈书文 当事人- 东莞市凤岗医院 被告- 刘鹏欢 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王瑞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公司 深圳市湘祁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罗湖支公司 杨松军 邹国有 中山嘀哥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林伟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杨宇强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温志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温凤妹 深圳市源翔物流有限公司 张黎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 深圳市顺佳货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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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740号杨宇强、邹国有、林伟、温志坚、温凤妹、杨松军、刘鹏欢、深圳市源翔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顺佳货运有限公司、深圳市湘祁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东莞市凤岗医院、中山嘀哥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沈书文与被告刘鹏欢、深圳市源翔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顺佳货运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湘祁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王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中山嘀哥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罗湖支公司、张黎、杨宇强、邹国有、林伟、温志坚、温凤妹、杨松军、第三人东莞市凤岗医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74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人民币672682.37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方媛媛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直播庭审活动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1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法院联系人:廖丽红电话:0755-2503826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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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2
    7

    (2021)粤0307民初2015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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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201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付挺 被告-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李海兵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喜多多物流有限公司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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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20158号深圳市喜多多物流有限公司:原告付挺与被告李海兵、深圳市喜多多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2015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人民币5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0元、营养费2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00000元、住医院治疗用器具(含腋下拐、矫正鞋、座便器)费用202元、伙食补助费人民币50000元、医疗费用(含康复治疗费用)200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人民币70000元、交通费人民币5000元、误工费150000元[上述伙食补助费、医疗费用(含康复治疗费用)、住院期间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均自2020年8月02日起暂计至一审法庭辩论终结之日止,其后续各项费用另计至实际终结之日止]。以上合计为1075202元。二、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含鉴定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在第十一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法院联系人:黄颖茵电话:0755-8955231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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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6
    8

    (2021)粤0111民初6739号原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广州高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陈秉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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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673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当事人-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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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1民初6739号广州高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秉坚:原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广州高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陈秉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因被告广州高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秉坚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联系人:傅贤珍、张玉桂联系电话:83008298、83007414539140232021-04-3015:25:00:0(2021)粤0111民初6739号原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广州高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陈秉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公告,人民法院,白云区,陈秉坚,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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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30
    9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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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881民初520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当事人- 深圳新恒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被告- 刘志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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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被告刘志威、黄国坤、深圳新恒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无法直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1881民初5203号民事判决书,判项为:驳回原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856.25元,由原告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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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4
    10

    (2021)粤0111民初5769号原告江定文诉被告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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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576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江定文 被告- 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 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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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1民初5769号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定文诉被告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开庭审理的时间为公告期届满的2021年5月27日15时30分,地点:本院第二十三法庭,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联系人:黄助理电话:83008390538276182021-03-1117:57:50:381(2021)粤0111民初5769号原告江定文诉被告大美网络汽车(广州)有限公司、广州祈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租赁,开庭,送达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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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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