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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华南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代辉、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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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9472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代辉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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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25 2021-04-25
    2

    李珊与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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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4030号 合同纠纷

    原告-李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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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08-09 2019-11-13
    3

    刘娜与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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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4021号 合同纠纷

    原告-刘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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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08-09 2019-11-1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91执异18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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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异186号 -

    当事人-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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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黄健:本院在执行异议人邹佳颖、代辉、祖霏霏、占曼佳、潘轲、李慧能、张汉良、李玉、洪晓芳、陈秀丽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其他案由一案中,异议人黄卫向本院提出异议,案号为(2021)粤0391执异186号。因你方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执行听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听证时间定于2021年07月19日16时10分,听证地点为本院第二十三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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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5
    2

    (2021)粤0391执126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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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26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李慧能 当事人-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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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260号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申请执行人李慧能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4026号、(2020)粤03民终1947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2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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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2
    3

    (2021)粤0391执124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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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24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代辉 当事人-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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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248号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申请执行人代辉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3506号、(2020)粤03民终1947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2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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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1
    4

    (2021)粤0391执124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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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24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潘轲 当事人-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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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244号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申请执行人潘轲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4025号、(2020)粤03民终1947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24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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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1
    5

    (2021)粤0391执124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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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24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张汉良 当事人-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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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246号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申请执行人张汉良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4027号、(2020)粤03民终1947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2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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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1
    6

    (2021)粤0391执123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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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23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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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239号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申请执行人陈秀丽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4031号、(2020)粤03民终1948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23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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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1
    7

    (2021)粤0391执124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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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240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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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240号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申请执行人洪晓芳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4029号、(2020)粤03民终1948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24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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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1
    8

    (2021)粤0391执124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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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241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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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241号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申请执行人占曼佳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4024号、(2020)粤03民终1947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24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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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1
    9

    (2021)粤0391执124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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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243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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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243号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申请执行人祖霏霏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4022号、(2020)粤03民终1947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2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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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1
    10

    (2021)粤0391执12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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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242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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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242号深圳市前海华南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大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黄健、黄卫:申请执行人李玉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91民初4028号、(2020)粤03民终19479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2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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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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