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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盛技术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工业园人和路(天将大厦)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9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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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民申117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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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09 2020-09-30
    2

    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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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702民初75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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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2019-06-28 2019-12-30
    3

    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公司与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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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0702民初639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当事人-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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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2018-11-30 2019-11-18
    4

    罗明金与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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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0702执1320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罗明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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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2018-10-22 2018-11-2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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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702民初63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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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就(2020)赣0702民初639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民三庭联系人:徐章平联系电话:0797—830305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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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7
    2

    原告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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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702民初63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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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赣0702民初6392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支付143930.69元及利息(以143930.69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支付鉴定费42667元;三、驳回原告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187元,由原告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负担5155元,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032元。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联系人:徐章平联系电话:0797-8303049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民三庭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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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5
    3

    (2020)粤0309民初126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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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2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爱得佳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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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260号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爱得佳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9民初12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4月20日9时15分在本院观澜法庭一楼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附本案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440096.13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人民币440096.13元为本金,从2016年7月1日计至全部付清之日止);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维权费用(含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告费等);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全部诉请承担连带责任。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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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1
    4

    (2020)粤0309民初126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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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2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得佳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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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260号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爱得佳科技有限公司诉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9民初12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8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观澜法庭一楼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附本案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440096.13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人民币440096.13元为本金,从2016年7月1日计至全部付清之日止);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维权费用(含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告费等);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全部诉请承担连带责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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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2
    5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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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7民终403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当事人- 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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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上诉人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你、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7民终4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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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0
    6

    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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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702民初75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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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诉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于2019年6月28日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赣0702民初756号民事判决书。现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一审裁判,已于2019年7月12日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承办人:吴菁菁(电话:0797-8303013)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邮政编码:341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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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1
    7

    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安防公司)诉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公司)、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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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702民初75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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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赣0702民初7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由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38275.92元;二、由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538275.92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上述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三、案件受理费9843元,由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按规定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联系人:吴菁菁联系电话:0797-8303013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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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8
    8

    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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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702民初75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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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538275.92元;2、判令被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6年6月4日起至付清全部工程款之日止的欠款利息,暂计至2019年元月3日利息为66046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联 系 人:吴菁菁 联系电话:0797-8303013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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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2
    9

    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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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702民初75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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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江西省安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赣州市科创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538275.92元;2、判令被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6年6月4日起至付清全部工程款之日止的欠款利息,暂计至2019年元月3日利息为66046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联系人:吴菁菁联系电话:0797-8303013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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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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