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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潮

    广州元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2号合润广场1504房(仅限办公用途)(不可作厂房用途)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林桂真、广州元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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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终18957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林桂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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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20 2020-01-0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106执21260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8-05 详情
    2 (2020)粤0106执19070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7-20 详情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林桂真与广东乾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成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元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刘元才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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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终18957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林桂真 被上诉人- 广东乾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成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 当事人- 广州元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成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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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终18957号广州元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刘元才:林桂真与广东乾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成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你们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终189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9542元,由上诉人林桂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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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30
    2

    林桂真与广东乾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成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元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刘元才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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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终18957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林桂真 被上诉人- 广东乾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成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 当事人- 广州元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成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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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终18957号广州元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刘元才:林桂真与广东乾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成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你们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林桂真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7)粤0106民初242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12月2日8时45分-10时在第47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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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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