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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界风尚

    深圳市视界风尚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
    • 电话:1392653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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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网:-
    • 邮箱:1392653966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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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8号深圳大剧院南座一,二,三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视界风尚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爱琴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委托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视界风尚酒店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琴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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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唐维余、深圳市视界风尚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唐维余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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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3356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拜克漾医疗美容诊所 当事人- 深圳市视界风尚酒店有限公司 深圳市荣益概念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视界风尚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荣益概念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3民初33560号 深圳市视界风尚酒店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拜克漾医疗美容诊所与被告深圳市荣益概念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视界风尚酒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33560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7月13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变更诉求为:1.依法判令撤销原被告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多收取的租金及押金人民币563400元;3.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多收取的租金及押金的利息损失(以人民币563400元为基数,以2021年6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4.本案诉讼费用及财产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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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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