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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413
    • 法院公告 33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41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苏世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德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上诉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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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民辖终7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上诉人-江苏世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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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05-31 2021-09-14
    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安亿竣林置业有限公司、广安好易购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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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7民初62号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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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21 2021-05-07
    3

    临清天润商场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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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7民辖终209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上诉人-临清天润商场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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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4-26
    4

    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宏大置业有限公司、镇江宏大义乌小商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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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民初329号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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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08 2021-04-30
    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宏裕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宏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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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7民初63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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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07 2021-05-07
    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三江国际商贸物流城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同江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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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7民初60号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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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07 2021-05-07
    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密营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营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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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7民初61号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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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07 2021-05-07
    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京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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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民初81号 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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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18 2021-05-13
    9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国盛基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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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7民初30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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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08 2021-02-26
    10

    扬州承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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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民初800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扬州承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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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29 2021-03-23

    法院公告3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浙0782民初13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明福市场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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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G43 2020-11-03
    2 - 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明福市场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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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G55 2020-06-30
    3 - 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明福市场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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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G56 2020-03-03
    4 (2019)浙民终110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 浙江义乌创联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乡县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众智赢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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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G01 2019-12-22
    5 (2019)浙0782民初6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郑泽龙 李思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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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G77 2019-09-08
    6 (2018)浙0782民初207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孔眠 朱爱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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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G11 2019-07-18
    7 (2019)浙01民初556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 叶华标 被告- 刘军政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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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G14 2019-06-11
    8 (2019)浙0782民初66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隆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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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G44 2019-06-02
    9 (2018)浙01民初48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义乌创联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乡县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众智赢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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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G60 2019-05-30
    10 (2018)浙0782民初2384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王艳楠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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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G83 2019-05-2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浙0109民初12781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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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9民初1278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运通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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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运通广告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尊宝大厦银尊2502室):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运通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09民初1278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浙江运通广告有限公司返还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告费59658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66元,由浙江运通广告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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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30
    2

    (2019)浙0109民初1278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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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9民初1278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运通广告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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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运通广告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尊宝大厦银尊2502室):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运通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举证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浙江运通广告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广告款59658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596580元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19年11月15日8时50分在本院第16法庭开庭审理,你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依法审理。本案决定由审判员傅成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岳娟、孔柳萍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书记员沈雨绮担任本案记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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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3
    3

    (2018)浙0782民初2382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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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782民初2382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德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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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德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德居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8)浙0782民初2382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上海德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商位使用费、空调费、物业管理费共计88126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17年4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158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上海德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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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9
    4

    (2018)浙0782民初174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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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782民初174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龙凤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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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龙凤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龙凤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8)浙0782民初1746号民事裁定书。主文如下:准许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3234元,减半收取1617元,由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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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21
    5

    (2017)浙0782民初1808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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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782民初1808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饶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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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饶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7)浙0782民初1808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确认原告与被告饶斌之间的商位租赁合同已于2018年2月23日解除;二、被告饶斌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腾空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30322号商位;三、被告饶斌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原告商位使用费21802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72675元为本金,从2016年11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到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614元,公告费650元,均由被告饶斌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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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16
    6

    (2018)浙0782民初174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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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782民初174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龙凤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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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龙凤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龙凤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一、被告腾空并返还原告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30002号商位;二、被告支付原告商位占用费(按126000元/年,从2016年11月19日计算至实际腾空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6月11日9时在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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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26
    7

    (2017)浙0782民初1815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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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782民初1815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古镇凯美锐照明灯饰厂 王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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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古镇凯美锐照明灯饰厂、王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古镇凯美锐照明灯饰厂、王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一、解除原被告双方租赁合同关系;二、两被告腾空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30641号商位并将其返还原告;三、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商位使用费293046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其中47796元从2016年11月19日起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珺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杭生、黄允荣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12日9时50分在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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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5
    8

    (2017)浙0782民初1808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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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782民初1808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信联灯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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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信联灯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信联灯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一、解除原被告双方租赁合同关系;二、被告腾空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30654、30655号商位并将其返还原告;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商位使用费558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珺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杭生、黄允荣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12日9时40分在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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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5
    9

    (2017)浙0782民初1808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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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782民初1808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金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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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金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金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一、解除原被告双方租赁合同关系;二、被告腾空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30760号商位并将其返还原告;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商位使用费42835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珺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杭生、黄允荣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12日9时20分在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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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5
    10

    (2017)浙0782民初1808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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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782民初1808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饶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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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饶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一、解除原被告双方租赁合同关系;二、被告腾空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30322号商位并将其返还原告;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商位使用费218025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其中72675元从2016年11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珺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杭生、黄允荣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12日9时10分在第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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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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