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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汽车

    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0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何剑雄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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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050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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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31 2021-08-18
    2

    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何剑雄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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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4民初4565号 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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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0-09-07 2021-08-18
    3

    曾维健与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2015民二终707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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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707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曾维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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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09-17 2016-10-17
    4

    张波与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具体行政行为2014行初735一审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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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穗天法行初字第735号 其他(交通)

    原告-张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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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5-01-06 2016-08-3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何剑雄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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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050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何剑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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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050号何剑雄: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何剑雄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10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4民初4565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何剑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赔偿停运损失3000元;三、驳回上诉人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655元,由上诉人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负担597元,由被上诉人何剑雄负担5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55元,由上诉人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负担597元,由被上诉人何剑雄负担58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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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31
    2

    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何剑雄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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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050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何剑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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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1050号何剑雄: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何剑雄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4民初456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3月22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47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一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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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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