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盖世

    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石榴岗路3号2402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陈家琪与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陈家琪 被告- 诸葛杰旺 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石榴岗路3号2402房)、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三元里大道1025号301—1房)、诸葛杰旺(广西临桂县南边山乡玉联村委会坪地村36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家琪与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作出裁定书后,原告陈家琪不服本裁定书,已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本金32万元人民币;2、及从借款生效之日起2018年1月24日起计至清还之日止按月息两分追加利息(暂计至2020年8月17日之日止为11.0554万元人民币,合计41.7649万元人民币;3、判令被告偿还本金41万元人民币;4、及从借款生效之日2018年3月16日起计至清还之日止按月息两分追加利息(暂计至2020年8月17日之日止为19.7390万元,合计77.7950万元人民币;5、判令被告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互负连带清偿责任总计119.5599万元);6、判令被告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7、请求撤销(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裁定书;8、请求中院批准(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原告借款给三被告案件是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5刑初73号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因第被告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被告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公告送达(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民事上诉状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539831452021-07-0615:02:22:0联系人:龚锋、庄婷婷(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陈家琪与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石榴岗路3号2402房)、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三元里大道1025号301—1房)、诸葛杰旺(广西临桂县南边山乡玉联村委会坪地村36号):1159080 收起

    ... 展开
    2021-07-05
    2

    (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陈家琪与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陈家琪 被告- 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诸葛杰旺 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石榴岗路3号2402房)、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三元里大道1025号301-1号)、诸葛杰旺(住址广西临桂县南边山乡玉联村委会坪地村36号):  本院受理陈家琪与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陈家琪的起诉。本案受理费8665元退回给原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39342982021-05-2114:08:49:687联系人:龚锋、庄婷婷(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陈家琪与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石榴岗路3号2402房)、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三元里大道1025号301-1号)、诸葛杰旺(住址广西临桂县南边山乡玉联村委会坪地村36号):1159080 收起

    ... 展开
    2021-05-20
    3

    (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陈家琪与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陈家琪 被告- 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诸葛杰旺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石榴岗路3号2402房)、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三元里大道1025号301-1房)、诸葛杰旺(住址广西临桂县南边山乡玉联村委会坪地村36号)::本院受理原告陈家琪诉被告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被告偿还确认款30.7095万元人民币及从确认款生效之日起2019年1月24日计至清偿日,暂计月息两分,利息11.0554万元。2.判被告偿还确认款58.0560万元人民币及以确认款生效之日2019年3月17日起计至清还之日,月息两分暂计至2020年8月17日之日止为9.7390万元人民币。3.判全被告广州市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互付连带清偿责任(截止到立案日暂计:139.2156万元)。4.判全被告广州市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详见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2月22日下午14时10分在生态城法庭第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535708922020-09-1903:07:26:287联系人:龚锋、庄婷婷(2020)粤0105民初26382号陈家琪与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诸葛杰旺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广州盖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石榴岗路3号2402房)、广东盖世风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三元里大道1025号301-1房)、诸葛杰旺(住址广西临桂县南边山乡玉联村委会坪地村36号)::1159080 收起

    ... 展开
    2020-09-18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