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市意凯迪光学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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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民终705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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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3-30 | 2018-05-29 |
| 2 |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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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3民初18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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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6-30 | 2017-09-29 |
| 3 |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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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3执异10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异议人-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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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2-19 | 2017-03-29 |
| 4 |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市意凯迪光学有限公司、温州市鼎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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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3执异10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异议人-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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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2-19 | 2016-12-29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2017)浙民终708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朱庆明 薛敏 温州市凯朗眼镜有限公司 被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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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G30 | 2018-04-15 |
| 2 | -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温州市凯朗眼镜有限公司 朱庆明 薛敏 被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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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传票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2018-01-30 |
| 3 | 民终705-708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朱庆明 薛敏 温州市凯朗眼镜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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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传票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G93G96中缝 | 2017-11-23 |
| 4 | (2017)浙03民初21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被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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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08-15 |
| 5 | -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被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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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公告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02-03 |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17)浙03民初18、19、20、2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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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3民初18、19、20、21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 当事人- 温州市意凯迪光学有限公司 被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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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意凯迪光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速发快递有限公司与被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第三人温州市意凯迪光学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温州市凯朗眼镜有限公司与被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第三人温州市意凯迪光学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薛敏与被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第三人温州市意凯迪光学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朱庆明与被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第三人温州市意凯迪光学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共四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民初18、19、20、21号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公民代理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日期为公告期满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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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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