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曹运军与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黄小兵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新2327民初994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曹运军 收起
...
展开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2021-06-29 | 2021-07-22 |
2 |
付兴圣与邓少锋、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青0121执保23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人-付兴圣 收起
...
展开
|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1-06-08 | 2021-08-18 |
3 |
付兴圣与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邓少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青0121民初809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付兴圣 收起
...
展开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1-03-24 | 2021-04-29 |
4 |
刘金亮与吕国、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新2327民初1491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刘金亮
...
展开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2020-12-29 | 2021-01-18 |
5 |
刘金亮与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邓少平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新2327民初1492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当事人-刘金亮
...
展开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2020-12-28 | 2021-01-18 |
6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必利砖厂与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黄小兵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新2327民初19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必利砖厂
...
展开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2020-12-22 | 2021-01-12 |
7 |
桂进有与黄小兵、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新2327民初19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桂进有
...
展开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2020-12-15 | 2021-01-07 |
8 |
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鹏飞建筑设备租赁站与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黄小兵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新2327民初1469号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吉木萨尔县五彩湾鹏飞建筑设备租赁站
...
展开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2020-12-15 | 2021-01-05 |
9 |
李安元与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黄小兵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新2327民初209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李安元
...
展开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1-01-07 |
10 |
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被上诉人刘金亮、吕国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新23民辖终8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
展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9 | 2020-12-04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7)新22民终409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哈密褀盛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郑少凯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G76 | 2017-11-30 |
2 | (2016)新22民终651号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唐建雄 梁大鹏 王杨华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永兴县人民法院 | G56 | 2017-09-14 |
3 | -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哈密褀盛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郑少凯 收起
...
展开
|
开庭传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G57G60中缝 | 2017-09-14 |
4 | -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郑少凯 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哈密祺盛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开庭传票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G81G84中缝 | 2017-07-04 |
5 | -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被告- 唐建雄 梁大鹏 王杨华 献县国发建材租赁站 收起
...
展开
|
开庭传票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G66 | 2016-10-25 |
6 | - | 租赁合同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 | - | 2016-08-11 |
7 | - | 租赁合同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法院 | - | 2016-08-1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112民初17929号原告绵阳市鹏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州市晋安区俊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邓少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2民初17929号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绵阳市鹏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福州市晋安区俊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邓少锋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17929号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绵阳市鹏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州市晋安区俊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邓少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改期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原定2021年8月24日9:15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东院区(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第二十法庭开庭,因本案需公告送达,原定开庭时间取消。现定于2021年11月5日14: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经办人:毛丽娟020-83009910书记员:龙焰桦020-83009908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540358132021-08-3116:48:19:47(2021)粤0112民初17929号原告绵阳市鹏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州市晋安区俊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邓少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开庭,建筑,工程,送达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21-08-31 |
2 |
(2021)粤0112民初17929号原告绵阳市鹏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州市晋安区俊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邓少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112民初17929号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绵阳市鹏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福州市晋安区俊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邓少锋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2民初17929号邓少锋:本院受理原告绵阳市鹏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州市晋安区俊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邓少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第三人邓少锋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请求本院:一、依法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责令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返还租赁物(QTZ80塔机),并连带支付租赁费1862989.64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1862989.64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9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6月22日为84476.24元,合计1947465.88元;二、依法判决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担逾期返还塔机的损失:以塔机租赁费每台每月35000元为标准从2021年3月9日起支付至塔机返还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6月22日为120166.67元;三、依法判决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赔偿原告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损失100000元;四、依法判决被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5日14:15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经办人:毛丽娟020-83009910书记员:龙焰桦020-83009908540241762021-08-1917:20:05:0(2021)粤0112民初17929号原告绵阳市鹏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平远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州市晋安区俊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邓少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被告,依法,判决,建筑1155391 收起
...
展开
|
2021-08-18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