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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斯登

    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12号品峰花园4期28幢21卡
    • 简介:-
    • 法律诉讼 2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淑圻、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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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陈淑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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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袁颖诗、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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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袁颖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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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冯键铭、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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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冯键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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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林巧勤、陈凯澎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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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林巧勤
    陈凯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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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李华彬、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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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李华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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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邓积智、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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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邓积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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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陈淑圻、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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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陈淑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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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黄世英、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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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黄世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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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陈凯澎、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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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陈凯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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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蔡仲葵、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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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蔡仲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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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2071民初18717号公告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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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民初18717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周博 阮宥惟 被告- 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芒果家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张瀚翔 余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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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周博、阮宥惟诉被告张瀚翔、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芒果家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余鹏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71民初18717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芒果家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阮宥惟、周博返还装修款67500元;二、被告广州芒果家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阮宥惟、周博支付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租金24000元;三、被告广州芒果家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阮宥惟、周博支付2020年10月和11月物业管理费707.36元;四、被告广州芒果家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阮宥惟、周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92207.3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1年6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违约金以12000元为限);五、驳回原告阮宥惟、周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32元(原告阮宥惟、周博已预交),由被告广州芒果家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山市爱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阮宥惟、周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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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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