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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艺泰新

    东莞市艺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马路上高田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2020)粤1972执7072号穆仕金与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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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7072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穆仕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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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07-21 2020-08-06
    2

    万通荣与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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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恢136号之一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万通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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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04-24 2020-06-22
    3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聂永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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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9832号 劳动争议

    原告-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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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9-11-26 2020-06-03
    4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穆仕金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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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9784号 劳动争议

    原告-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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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9-11-26 2020-05-06
    5

    (2019)粤1972执8878号之一万通荣、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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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执8878号之一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万通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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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9-09-11 2020-02-06
    6

    申请保全人:万通荣; 被保全人: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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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执保4066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万通荣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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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9-08-29 2020-03-05
    7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万通荣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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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民终3625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上诉人-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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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11 2019-11-26
    8

    万通荣;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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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1972执保2844号 -

    当事人-万通荣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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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8-08-17 2019-12-1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6执9267号(2021)粤0306执926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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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执92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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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9267号之一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5724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06执92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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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3
    2

    (2020)粤1972执恢136号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张艳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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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恢136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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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恢136号被执行人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张艳词:申请执行人万通荣申请执行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存在拒不履行的行为,依法限制你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未能直接向你(单位)送达《限制消费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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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7
    3

    (2020)粤1972执恢136号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张艳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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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恢13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万通荣 被告-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张艳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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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恢136号被执行人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张艳词:关于申请执行人万通荣与被执行人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张艳词劳动争议执行一案。因你(单位)对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报告财产令》及《执行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报告财产令》及《执行通知书》,令你(单位)立即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本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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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2
    4

    (2019)粤1972执8878号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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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执8878号 劳动争议

    当事人-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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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执8878号被执行人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万通荣申请执行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30日依法立案执行。因你(单位)存在拒不履行的行为,依法限制你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未能直接向你(单位)送达《限制消费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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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7
    5

    (2019)粤1972民初9784号公告应诉(衡洪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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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9784号 劳动争议

    原告-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穆仕金 朱红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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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9784号衡洪严(公民身份号码为51072319680101****):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穆仕金及第三人朱红伟、你劳动争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第三人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活动规则告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本人出庭告知书、廉政与作风评价卡、审限告知书、适用令状式文书告知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及方式告知等。原告称,原告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没有义务向被告支付工资,被告主张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事实依据,故原告对东劳人仲院大岭山庭案字[2019]950号仲裁裁决结果不服,提起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2018年9月工资4400元、10月工资5600元及11月工资600元,共计106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申请追加你及朱红伟为本案被告,并请求你及朱红伟对仲裁裁决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因你及朱红伟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本院依法将你及朱红伟追加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本案定于2019年11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你方应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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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3
    6

    (2019)粤1972民初9832号公告应诉(衡洪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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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9832号 劳动争议

    原告-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聂永幸 朱红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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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9832号衡洪严(公民身份号码为51072319680101****):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聂永幸及第三人朱红伟、你劳动争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第三人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活动规则告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本人出庭告知书、廉政与作风评价卡、审限告知书、适用令状式文书告知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及方式告知等。原告称:原告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2016年3月3日,原告将厂房出租给你使用,并与你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金由原告代收后再向房东交纳,被告实际是你雇请的人员,与原告没有任何关系。后因你未按时支付租金、拖欠工资,原告替你垫付了部分工资,并与被告口头协商,对于你拖欠的工资16000元,按实收8000元全部结清,被告有签字并捺手印确认,被告领取工资后又违背承诺,故原告对东劳人仲院大岭山庭案字[2019]951号仲裁裁决结果不服,提起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2018年9月至10月工资差额8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申请追加你及朱红伟为本案被告,并请求你及朱红伟对仲裁裁决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因你及朱红伟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本院依法将你及朱红伟追加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本案定于2019年11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你方应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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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3
    7

    (2019)粤1972执8878号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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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执8878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 万通荣 被告- 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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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执8878号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万通荣与被执行人东莞市泰林生物质燃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1972民初990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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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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