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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捷快

    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深湾村深湾路2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吕斌艺、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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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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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黄子杰、广州市锦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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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黄子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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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陈长玲与邓世凡、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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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陈长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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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梁干钊与杨进升、胡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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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梁干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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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熊正旺与周维,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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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熊正旺
    周维
    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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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陈金旺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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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上诉人-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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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广州市港快速递有限公司、梁干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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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港快速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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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夏琼与蔡桂强、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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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夏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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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3民初55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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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55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告-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 吕斌艺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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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557号吕斌艺: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吕斌艺、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民初5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96元,由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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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2

    (2021)粤0303民初55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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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55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当事人-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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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557号吕斌艺: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吕斌艺、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民初5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96元,由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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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3

    (2021)粤0303民初55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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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55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被告- 吕斌艺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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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557号吕斌艺、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吕斌艺、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55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31713元及相应利息(以28077.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0年8月14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答辩状、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2021年5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24日09时15分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法院联系人:马晓棉电话:0755-2503810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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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3
    4

    (2021)粤0303民初55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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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3民初55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当事人- 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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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557号吕斌艺、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吕斌艺、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55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31713元及相应利息(以28077.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0年8月14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书、答辩状、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2021年5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24日09时15分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法院联系人:马晓棉电话:0755-25038109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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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3
    5

    (2016)粤20民终3521号送达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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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20民终35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 广州市港快速速递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梁干钊 杨进升 胡凯 广州市快捷快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快捷快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山三角分公司 广州市港快速递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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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6)粤20民终3521号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快捷快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山三角分公司、广州市快捷快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港快速速递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梁干钊、杨进升、胡凯、广州市快捷快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快捷快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山三角分公司、广州市港快速递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20民终35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5)中二法民四初字第1071号民事判决;二、杨进升、广州市港快速递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连带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113475元给梁干钊;三、广州市港快速递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54925.14元给梁干钊;四、若广州市港快速递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两项确定的债务,由广州市港快速递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五、驳回梁干钊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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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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