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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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丰源塑料化工有限公司与佛山方铭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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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汇丰源塑料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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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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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9民初92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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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9民初92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创晶辉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瑞博供应链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丰源塑料化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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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9民初924号开庭公告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9民初924号深圳市创晶辉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瑞博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汇丰源塑料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创晶辉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瑞博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9民初92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288745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拖欠上述货款导致的逾期付款损失(以288745元为基数,按平均50天计算,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暂计至2021年11月10日为1554元,以上二项合计:290298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17日14时30分在龙华法庭四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本公告于2022年4月1日刊登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告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贾蕙娴联系电话:0755-21051377本庭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观东路383号龙华人民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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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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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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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9民初92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汇丰源塑料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创晶辉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瑞博供应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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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9民初924号 开庭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9民初924号 深圳市创晶辉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瑞博供应链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汇丰源塑料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创晶辉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瑞博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9民初92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288745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拖欠上述货款导致的逾期付款损失(以288745元为基数,按平均50天计算,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暂计至2021年11月10日为1554元,以上二项合计:290298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05月17日14时30分在龙华法庭四楼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本公告于2022年4月1日刊登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本庭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观东路383号龙华人民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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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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