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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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联营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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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103执保434号 | 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
申请人-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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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2020-09-09 | 2020-09-16 |
2 |
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等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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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103民初6320号之一 | 联营合同纠纷 |
原告-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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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2020-08-28 | 2020-12-23 |
3 |
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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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103执保343号 | 申请保全案件 |
申请人-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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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2020-08-10 | 2020-08-22 |
4 |
互诉原告)、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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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34100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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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05 | 2020-07-01 |
5 |
朱其俊与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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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3民初2240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朱其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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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9-30 | 2019-11-03 |
6 |
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庄友润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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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5执184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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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5-09 | 2019-09-25 |
7 |
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宝原体育用品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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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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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上海宝原体育用品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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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宝原体育用品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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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等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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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营合同纠纷 |
原告-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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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申请人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联营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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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
申请人-陕西宝胜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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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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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民初4911、4912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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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初4911、4912号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当事人- 惠州荣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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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初4911、4912号惠州荣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胡立群诉被告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惠州荣健运动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好家庭体育用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两案,案号为(2019)粤03民初4911、4912号。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有关诉讼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诉讼材料请提交至本院证据材料接收室。证据交换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本院诉讼服务大厅,举证期限止于证据交换之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联系人:姜黎珊,0755-83535478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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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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