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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德印刷

    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35号第一栋
    • 简介:-
    • 法律诉讼 4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4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佛山市顺德区铿瑞机械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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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2执232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铿瑞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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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08-24 2021-09-15
    2

    深圳市久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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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2执242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久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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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08-24 2021-09-15
    3

    深圳天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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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5480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天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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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25 2021-05-17
    4

    佛山市南海东陆机械加工厂与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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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5民初169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佛山市南海东陆机械加工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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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1-02-02 2021-04-21
    5

    佛山市光景电气有限公司与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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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5民初104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佛山市光景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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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1-01-29 2021-07-05
    6

    深圳市荣兴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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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2072执73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荣兴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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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2-24 2021-02-23
    7

    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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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2072执98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新日升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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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2-24 2021-02-23
    8

    广州市鑫风风机有限公司与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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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50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鑫风风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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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0-12-23 2021-08-19
    9

    中山市安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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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2072民初16739号 运输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山市安达运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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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2-22 2021-01-01
    10

    深圳市久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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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2072民初129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久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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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1-03-0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沪0118执5090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5-12 详情
    2 (2020)粤0305执15480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10 详情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832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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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8322号 -

    当事人- 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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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8322号郭景松: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郭景松诉讼费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8322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本院(2021)粤0305执8322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联系人:苑书昌电话:0755-86608278/44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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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30
    2

    (2020)粤0305执1548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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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548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天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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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5480号郭景松: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天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郭景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5480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如下:对被执行人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38070444Y,法定代表人:郭景松,身份证号码:430402196204012516)、郭景松(身份证号码:430402196204012516)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该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将被执行人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38070444Y,法定代表人:郭景松)、郭景松(身份证号码:43040219620401251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承办人:苑书昌;联系方式:0755-86608278/44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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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3
    3

    (2020)粤0113民初5011号原告广州市鑫风风机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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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3民初50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鑫风风机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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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3民初5011号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38070444Y):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鑫风风机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鑫风风机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98935元。本案受理费2139元、保全费1515元,合计3654元,由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538593122021-04-0218:22:32:409(2020)粤0113民初5011号原告广州市鑫风风机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公告,广州市,判决,机械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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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1
    4

    (2020)粤2072民初1007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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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2072民初100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莱默尔(浙江)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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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2072民初10073号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默尔(浙江)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裁定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20)粤2072民初100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莱默尔(浙江)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7744元,减半收取计3872元,由原告莱默尔(浙江)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莱默尔(浙江)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已预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十一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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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3
    5

    (2020)粤0305民初512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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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51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天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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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5124号郭景松: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天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郭景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1.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0元;2.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8年11月16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20年2月27日为人民币6167671.23元);3.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4.被告郭景松对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欠付原告的上述第1至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被告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被告郭景松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22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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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03
    6

    (2020)粤06民初13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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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民初13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张晓玲 郭景松 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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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民初13号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晓玲、郭景松、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晓玲、郭景松、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208200042.81元及利息(暂计至2020年1月13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041177.17元,本息暂合计为人民币209241220.98元;自2020年1月14日起至前述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4.75%计收利息);2.判令被告郭景松、张晓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晓玲、郭景松、中山松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合议庭由审判长卢海,审判员霍娟、刘全志组成,法官助理由史伟担任,书记员由李筱欣担任。如果你方认为该合议庭成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本案定于2020年6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三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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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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