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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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互诉被告、互诉原告劳动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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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民申7588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韦家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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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9-30 | 2020-12-22 |
2 |
互诉被告、互诉原告劳动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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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民申7591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陈大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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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0-12-22 |
3 |
互诉被告、互诉原告劳动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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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民申758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谭利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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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0-12-22 |
4 |
互诉被告、互诉原告劳动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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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民申7587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黄业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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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0-12-22 |
5 |
互诉被告、互诉原告劳动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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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民申7590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周昌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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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0-12-22 |
6 |
互诉被告、互诉原告劳动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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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民申7586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黄子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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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0-11-30 |
7 |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郑国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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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27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某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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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8-01 | 2020-12-24 |
8 |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郑国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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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277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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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8-01 | 2020-08-11 |
9 |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郑国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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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276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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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8-01 | 2020-08-11 |
10 |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郑国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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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27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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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0-08-01 | 2020-08-0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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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7民初2275-2278号之一(公告撤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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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275-2278号之一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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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275-2278号之一郑国洪: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国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四案,现因你方离开原住址,本院无法与你联系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20)粤0307民初2275-2278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撤回本案诉讼。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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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
2 |
(2020)粤0307民初2275号(郑国洪-公告起诉等材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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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27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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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275号郑国洪: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227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合计5170.95元、滞纳金1734.68元,合计6905.63元(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暂计自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实际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开庭时间:2020年8月4日下午14时30分,开庭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岗人民法庭第三庭)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五月十五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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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
3 |
(2020)粤0307民初2278号(郑国洪-公告起诉状等材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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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278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郑国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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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278号郑国洪: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22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合计5170.95元、滞纳金1734.68元,合计6905.63元(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暂计自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实际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开庭时间:2020年8月4日下午14时30分,开庭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岗人民法庭第三庭)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五月十五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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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
4 |
(2020)粤0307民初2277号(郑国洪-公告起诉等材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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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277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郑国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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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277号郑国洪: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227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水费等合计5170.95元、滞纳金1734.68元,合计6905.63元(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暂计自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实际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开庭时间:2020年8月4日下午14时30分,开庭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岗人民法庭第三庭)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五月十五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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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
5 |
(2020)粤0307民初2276号(郑国洪-公告起诉等材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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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7民初2276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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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2276号郑国洪: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合隆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227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暂计至2019年6月的水费等合计5181.3元、滞纳金1738.14元,合计6919.44元(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金暂计自2016年1月至2019年9月,实际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开庭时间:2020年8月4日下午14时30分,开庭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岗人民法庭第三庭)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五月十五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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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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