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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梵际贸易

    宁波梵际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2-1-020>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2071执保5975号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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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执保597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梵际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申请人广东蓝盾门业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宁波梵际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71民初27510号民事裁定书、(2021)粤2071执保5975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裁定内容如下:对被申请人宁波梵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价值相当于758922.48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赠与或作其他处分。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起始日期详见财产保全告知书)。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10-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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