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地矿

    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福德路1899号别样幸福城3号地块商业办公楼九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4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4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蒋国香、严国卫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蒋国香 收起

    ... 展开
    - - -
    2

    禄丰鑫富机械服务部、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禄丰鑫富机械服务部 收起

    ... 展开
    - - -
    3

    李江成、云南景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李江成 收起

    ... 展开
    - - -
    4

    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香格里拉市力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5

    李国荣、昆明鑫和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李国荣 收起

    ... 展开
    - - -
    6

    云南恒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公司、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恒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云南恒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上诉人-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恒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8

    云南恒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上诉人-云南恒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嵩明县牛栏江镇兴腾土石方工程处与李国荣、昆明鑫和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 收起

    ... 展开
    - - -
    10

    桂希芳与李国荣、昆明鑫和旺建筑分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桂希芳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云0111民初21652号 收起

    ... 展开
    (2021)云0111民初216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官渡区荣航电线电缆经营部 收起

    ... 展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11民初21652号周冠宇、郭明阳:原告昆明市官渡区荣航电线电缆经营部诉被告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周冠宇、第三人郭明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昆明市官渡区荣航电线电缆经营部货款356,335元;二、被告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昆明市官渡区荣航电线电缆经营部以所欠货款356,335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5.55%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三、原告昆明市官渡区荣航电线电缆经营部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92元,保全申请费2,650.44元由被告云南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2-06-1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