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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滇迈科技

    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小龙村益新德隆小区1幢27层2708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胡龙、勾永平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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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胡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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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杨松与勾永平、范丽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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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杨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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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杨松、勾永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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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勾永平
    杨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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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杨某A、勾**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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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杨某A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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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杨松与勾永平、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昆明远拓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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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当事人-杨松
    勾永平
    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远拓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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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杨松与勾永平、范丽梅、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昆明远拓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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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杨松
    勾永平
    范丽梅
    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远拓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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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9民初888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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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8886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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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民初8886号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龙诉被告你、勾永平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21)粤0309民初88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龙返还投资款30万元并支付利息(本金3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起期间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清偿之日的利息);二、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龙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三、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龙支付律师费32000元;四、驳回原告胡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638元,由原告承担1741元、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897元。原告已预缴受理费4638元,由本院依法退回2897元。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受理费2897元,逾期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观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诉讼费用负担情况,你应当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2897元。限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缴款方式详见背面《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杨雪怡联系电话:0755-21052377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竹村永顺街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观澜人民法庭405室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通知书号码:44030122016001077556日期:2022年03月25日金额单位:(元)执收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收单位编码0110027001缴款单位/个人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标准数量金额103040201104案件受理费289712897合计贰仟捌佰玖拾柒元¥2897案号:(2021)粤0309民初8886号转账时必须填写的信息深圳非税44030122016001077556深圳市非税收入代收专户序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咨询电话1深圳市财政局745864191277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955662深圳市财政局9558854000001513733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955883深圳市财政局75591426371058801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955554深圳市财政局44201501100058888886-1001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955335深圳市财政局3020026000000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755221681256深圳市财政局41000500040004821000000000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0755259391067深圳市财政局337010151200000139010008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0755829894508深圳市财政局443066285018150214877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955599深圳市财政局000244481920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07552547381410深圳市财政局94403601000011749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075522228085法院经办人:杨雪怡电话:0755-21052377缴款注意事项:1.非税收入缴款不支持ATM机转账。2.缴款方式:①可在受理窗口通过POS机刷银联卡进行缴费。②深圳市内可在上述代收银行任一网点通过柜台现金、刷卡、本行转账,或通过网银支付(部分银行已开通,网址:http://szfb.sz.gov.cn/ywpd/zfzcfssr/fszg/)进行缴费,也可在其他银行以跨行转账的方式缴费;③深圳市外只可通过转账或网银支付(网址同上)的方式缴费;④选择网银支付或转账时,无论市内外均须在转账单上“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完整抄写本通知书中粗体加大的“转账时必须填写信息”,即深圳非税44030122016001077556(部分手机银行不支持完整抄写备注,故不推荐使用),且不再填写其他无关内容,否则可能导致缴款失败。3.如通过转账或网银支付、需财政票据的,请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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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5
    2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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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888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胡龙 被告- 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 勾永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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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粤0309民初8886号 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胡龙诉被告你、勾永平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21)粤0309民初88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龙返还投资款30万元并支付利息(本金3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起期间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清偿之日的利息);二、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龙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三、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胡龙支付律师费32000元;四、驳回原告胡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638元,由原告承担1741元、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897元。原告已预缴受理费4638元,由本院依法退回2897元。被告云南滇迈科技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受理费2897元,逾期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观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诉讼费用负担情况,你应当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2897元。限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缴款方式详见背面《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联系人:杨雪怡 联系电话:0755-21052377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竹村永顺街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观澜人民法庭405室 深 圳 市 非 税 收 入 缴 款 通 知 书 通知书号码:44030122016****77556 日期:2022年03月25日 金额单位:(元) 执收单位名称 执收单位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收单位编码 执收单位编码 执收单位编码 0110027001 0110027001 0110027001 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标准 标准 标准 标准 数量 数量 金额 金额 103040201104 103040201104 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 2897 2897 2897 2897 1 1 2897 2897 合计 合计 贰仟捌佰玖拾柒元 贰仟捌佰玖拾柒元 贰仟捌佰玖拾柒元 贰仟捌佰玖拾柒元 贰仟捌佰玖拾柒元 贰仟捌佰玖拾柒元 贰仟捌佰玖拾柒元 贰仟捌佰玖拾柒元 贰仟捌佰玖拾柒元 ¥2897 ¥2897 序号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账号 账号 账号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咨询电话 1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745864191277 745864191277 745864191277 745864191277 745864191277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95566 2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9558854000001513733 9558854000001513733 9558854000001513733 9558854000001513733 9558854000001513733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95588 3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75591426371058801 75591426371058801 75591426371058801 75591426371058801 75591426371058801 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955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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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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