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西南石油大学、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执复330号 | 其他案由 |
复议申请人-石油大学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7-22 | 2021-08-30 |
2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91执异281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4-14 | 2021-06-20 |
3 |
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孚美能源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执异37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异议人-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2 | 2021-05-12 |
4 |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91执异23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收起
...
展开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6-27 |
5 |
成都海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孚美能源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执复100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成都孚美能源有限公司
...
展开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26 | 2021-05-25 |
6 |
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民申2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10 | 2021-03-24 |
7 |
成都海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孚美能源有限公司、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01执异2269号 | 其他案由 |
异议人-成都海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6 | 2020-12-31 |
8 |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孚美能源有限公司、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01执异2354号 | 其他案由 |
异议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3 | 2020-12-14 |
9 |
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01执复28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复议申请人-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17 | 2020-10-28 |
10 |
成都孚美能源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川01执异969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展开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30 | 2020-07-3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20)川01民初241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被告- 成都石油总公司 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刘勇 党晓兰 四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20-08-25 |
2 | (2017)川0105民初1257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被告- 成都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石油总公司 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党晓兰 刘勇 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六、七版中缝 | 2020-07-10 |
3 | (2017)川0105民初1257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被告- 成都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石油总公司 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党小兰 刘勇 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G50G51中缝 | 2020-04-21 |
4 | (2017)川0105民初1257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被告- 成都石油总公司 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党晓兰 刘勇 四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G22 | 2019-12-26 |
5 | (2019)川民终439号 | - |
上诉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被上诉人- 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发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党晓兰 刘勇 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G59 | 2019-12-19 |
6 | (2018)川0191民初5921号 | - |
原告-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被告- 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虹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刘勇 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G68 | 2018-05-20 |
7 | (2017)川0105民初1257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被告- 党晓兰 刘勇 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石油总公司 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G28 | 2018-04-19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川0105执4805号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4-15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8)川01民初1994号裁判文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民初199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被告- 成都石油总公司 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发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党晓兰 刘勇 四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诉成都石油总公司、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新和房地产发有限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晓兰、刘勇、四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川01民初1994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
2019-04-15 |
2 |
(2018)川01民初1994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民初199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被告- 成都石油总公司 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党晓兰 刘勇 四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诉成都石油总公司、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凯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晓兰、刘勇、四川鑫虹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川01民初199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及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书及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4:30在本院(东区)十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9-01-04 |
3 |
(2018)川0191民初5921号原告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与被告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虹鑫投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91民初592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被告- 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虹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刘勇 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91民初5921号原告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与被告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虹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勇、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18)川0191民初5921号上诉状副本。被告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请求如下:一、依法撤销(2018)川0191民初5921号判决书第三项“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追偿”的判决内容;二、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上诉费用。前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前来本院八号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11-26 |
4 |
(2018)川0191民初5921号原告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与被告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虹鑫投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91民初592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被告- 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虹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刘勇 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91民初5921号原告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与被告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虹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勇、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判决书、不履行生效裁判风险提示书。判决如下:一、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尚欠的借款本金6861375.15元、利息1311562.39元(截至2018年6月22日,之后的利息以本金6861375.15元为基数,从2018年6月23日起按年利率6.525%的标准计算至款项结清之日止);二、若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期限履行上述债务的给付义务,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有权对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大邑县晋原镇堰北路1151号1层商业用房(业务件号:权2321925)、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高新区新茂路18号3栋1层1号房产(业务件号:权2583643)、高新区新盛路469号1栋-1层房产(业务件号:权2583547)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范围内按抵押顺位优先受偿;三、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虹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勇、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虹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勇、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901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共计74270元,由四川现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和方成实业有限公司、成都虹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勇、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前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 收起
...
展开
|
2018-09-19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