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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源溢股权

    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家浜路37弄4-5号1023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原告中正科创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源融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国有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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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辽0204民初5557号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中正科创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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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2019-07-12 2019-07-24
    2

    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昊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粮食储运库、姜振东民间借贷纠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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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辽0202执30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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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2017-12-22 2018-12-01
    3

    姜振东与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辽宁昊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粮食储运库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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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辽02民辖终1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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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5-26 2017-06-2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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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散纠纷

    原告- 大连源融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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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连源融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解散被告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另,本院将于2021年6月30日14时在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陆文芳。现一并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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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9
    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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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散纠纷

    原告- 大连源融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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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连源融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解散被告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另,本院将于2021年6月30日14时在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陆文芳。现一并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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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0
    3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大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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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民初67号 公司解散纠纷

    原告- 大连源融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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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沪01民初67号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连源融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惠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解散被告源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另,本院将于2021年6月30日14时在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陆文芳。现一并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3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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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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